更新时间:2024-09-11 10:55
郑少华,男,1969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福建浦城,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法学博士,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1年9月至1993年8月在华侨大学担任助教;
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学习,获法学(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1996年7月留系任教;
2001年9月在职攻读博士,2004年6月获法学(法制史)博士学位。
2002年7月晋升副教授,2004年7月晋升教授。
历任华东政法大学学科办主任、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2015年2月开始担任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
2021年7月,任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
上海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
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
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会长
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
上海市人民政府第一届兼职法律顾问
上海市监察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
中国(上海)自贸区管委员保税区管理局兼职法律顾问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
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咨询专家
主要研究领域:环境法、经济法、社会法、生态文明法治、自贸区法治。
先后出版个人专著2部,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主编、参编其他学术著作(含教材)2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2项。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高等教育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二等奖2项。
先后被授予“霍英东高校青年教师奖”、“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2015年,被聘为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