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22-09-14 13:46

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是在1994年成立的郑州大学环境资源研究中心和2000年成立的郑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基础之上,结合我校民商法学科的优势,重新组合而成立的一个综合性私法研究机构。其成立于2003年1月,是新郑大成立以后,经过充分分析论证,反复凝练学科方向,慎重组建的一个极具潜力的研究中心。

该研究机构以国内外私法研究为中心,包括四个主要的研究方向:一是民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二是商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三是经济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四是物权法与资源、能源法理论与实务研究。民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包括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两个方面,汇聚了一大批从事民法、亲属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民事法律史研究的中青年学者。商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包括国内商法与国际商法两个方面,汇聚了一大批从事商法基本理论、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保险法、海商法、国际商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等方面的中青年学者。经济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包括国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两部分,汇聚了一大批从事经济法基础理论、金融法、财税法、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际经济法研究的中青年学者。物权法与资源、能源法理论与实务研究,是以民法物权理论为基础,重点研究我国资源能源法的理论与实务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方向,该方向也汇聚了一大批从事物权法、环境法、资源法、能源法等方面研究的中青年学者。以上四个研究方向,均以私法理论为基础,是国内外学界公认的私法研究领域,具有极为密切的内在联系。

对以上四个方向的研究,本中心已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在民法理论与实务的研究方面,该中心以田土城教授为带头人的一大批中青年学者已在全国具有相当的知名度。该方向现有专兼职研究人员十余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8人,博士和在读博士3人。学术带头人田土城教授已经主持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国家教委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三项省社科规划项目、两项省人大地方立法项目、两项省教委社科基金项目;曾多次获得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青年奖;是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河南省优秀教师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省管优秀专家。其在民法基本理论、民事主体制度、民事行为制度、民事权利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在商法理论与实务的研究方面,以张秀全教授为带头人的一大批中青年学者,也在全国有一定影响。该方向现有专兼职研究人员十余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6人,博士和在读博士3人。学术带头人张秀全教授在商法基本理论和保险法方面的研究;宁金成教授在公司法方面的研究;沈贵明教授在公司法与破产法方面的研究;姜建初教授在票据法方面的研究,均在全国有相当的知名度。他们均曾多次承担国家和省级社科规划项目、多次获得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在经济法理论与实务的研究方面,以肖乾刚和程宝山教授为带头人的一大批中青年学者,在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方面,一直处于全国研究的前列。该方向现有专兼职研究人员十余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5人,博士和在读博士2人。学术带头人肖乾刚和程宝山教授曾多次受国家教委和教育部的委托,主持全国《经济法教学大纲》和《经济法教学基本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在全国经济学界极具影响。在物权法与资源能源法理论与实务的研究方面,以肖国兴为带头人的一批中青年学者早已在全国发挥着带头人的作用。该方向现有专兼职研究人员4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3人,博士和在读博士3人。多年来,他们受我国七个部委的委托,为国家起草了八个部委立法,在我国环境、资源和能源立法方面,在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法治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外,本中心的王锋高工和王莲峰副教授等在知识产权法的研究方面也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该研究中心的建设目标有三:

一是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个方面保持原有优势,尽快凝练新的学科方向,取得一批标志性科研成果,增强科学研究的创新能力、参与重大决策和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争取使中心的科研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

二是尽快将优势方向做出特色,争取早日进入河南省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行列。

三是通过学科方向的重新整合,集中各优势学科的整体实力,尽快实现博士点的突破。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力争建设全国一流基地,我们的主要规划和设想有如下几点:

一、开展有特色的科学研究

在保持原有优势的基础上,尽快凝练出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如民法方面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研究、民法典制定的研究;商法方面对修改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和保险法的研究;经济法方面对建设小康社会、产业化、城市化的研究;物权法与资源能源法方面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研究等),通过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组织重点课题攻关、编辑中心刊物、推出系列专著等方法,取得一批重大研究成果,创建中心的学术品牌。具体而言,争取3年新增国家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6项、新增科研经费不低于20万;每年公布2-5项开放性研究课题,面向全国招标;专职研究人员中3年内人均发表论文和出版专著不低于6篇部,且主要应在核心期刊发表;获科研成果奖一少于15项,且省部级以上奖不少于50%。

二、重视人才培养、加强学科点建设

中心要发挥自身优势,将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所有教授级科研人员在重大课题的研究中都必须依托法学院的教学基地,带领青年教师和研究生一道从事科研工作,以科研促进教学和人才培养,将该中心建设成河南乃至全国的人才库和人才培养基地。在学科建设 和人才培养的基础上,与法学院的师资相结合,力争在3年内新增1个博士学位点。

三、加强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

通过举办高层次学术会议、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建立完整的图书资料和信息网络等具体措施,加强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建设,使该中心早日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信息库和学术交流基地。具体而言,每年至少举办1次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至少派出2名研究人员到国内外进修访问;至少聘请5名国内外著名学者来中心作学术报告、并在内部实行定期学术报告制度;至少新增图书资料3万元;切实办好本中心的刊物和学术网站。

四、提供法律咨询、为河南的经济和法制建设服务

通过主动承担人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或合作研究的课题;派遣研究人员到实际部门担任顾问等措施,面向社会进行科研活动,提高解决重大实践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切实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服务,使中心成为全省知名、全国有名的思想库和咨询服务基地。具体而言,每年至少承担4项横向项目;至少担任10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至少有2项研究报告被人大和政府采用。

五、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建设开放性研究中心

通过建立课题组研究人员聘任制和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凝聚学术队伍,形成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成为全省高校科研体制改革的示范基地。具体而言,每年至少聘任不少于15人的专职研究人员、不少于6人的兼职研究人员;向社会公开招标不少于5项的重大科研项目;编印四期工作简报和成果简报。

通过以上措施,力争使中心早日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私法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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