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9 19:08
职责调整
(一)增加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郑州市二七区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全区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对刑满释放人员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六)管理全区的律师工作。
(七)参加有关法律、政策的理论调研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派出机构和二级机构的司法行政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文电、保密、机要、会务、信息、督办、人事、劳资、档案管理、接待、车辆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行政和事业经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及基本建设投资;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财务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
负责全系统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区的法制宣传报道;负责法学教育和在职政法干部、企业法律顾问培训工作;审核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基层法务科
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对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
(四)法律事务指导管理科
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区公证工作;组织律师业务培训。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质量管理。
区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30名(含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长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