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4 21:41
根据《中共二七区委 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二七发〔2010〕4号),设立郑州市二七区文化旅游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增加文物资源调查、保护和文物法宣传等相关方面的职责。
(二)增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职责。
(三)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加强指导文化产业发展的职责。
(五)加强著作权、版权保护的职责。
(六)加强区图书馆建设、管理的职责。
郑州市二七区文化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条例;拟订全区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保护、旅游业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助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国家、省、市、区下达的有关文化、新闻出版、文物、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工作。
(二)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各类社会文化艺术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实施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建设、管理区图书馆;配合实施全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拟订全区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三)负责全区文物资源的调查、保护、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文物相关产业的发展;组织开展文物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方案、管理规章、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制定全区文化、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执法行政规划;负责全区文化、出版物和版权市场的监管和审核工作,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纪出版活动;负责全区著作权、版权监管和保护,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负责部署、安排、协调、督办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建设及旅游商品的研发;负责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情况并协调、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和特色旅游工作;负责全区旅游统计、旅游业外资利用及行业信息发布。
(六)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业整体形象的策划、对外宣传和组织重大的促销活动;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机构开展旅游工作。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七)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劳动技能培训;指导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区旅游协会的工作;协调旅游市场价格。
(八)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二七区文化旅游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日常工作;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局人事、财务和劳资管理;负责局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后勤服务、联络接待、文秘、档案、保密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信访稳定、预防职务犯罪、政风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和信息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工青妇、司法、政法、综治、科教、卫生、老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大型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文化、文物、旅游业的宣传、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