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14:11
职责调整
(一)将原区地震局承担的职责划入区科学技术局。
(二)加强促进和推动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的职责。
郑州市二七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科技兴区战略,指导全区科技兴区工作。
(二)负责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
(三)提出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指导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负责全区科学事业费、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和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费用的管理与使用;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应用基础研究和加速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制定全区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六)编制全区科研基础设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建设规划。
(七)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政策,参与组织科技管理干部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八)负责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做好科技项目的密级审查和保密工作。
(九)制定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协调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归口管理全区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发明、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科技档案、技术市场等工作;负责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本区防震减灾的规章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地震宏观观测点的测试预报工作,制定辖区地震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全区地震震情速报和震情跟踪工作。
(十二)负责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的建设。
(十三)承担区防震抗震指挥部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十四)负责全区地震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负责全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平台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地震应急资源管理;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地震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
(十五)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科技管理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二七区科学技术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全局机关的服务、承办、协调、管理等工作,督查督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全区科技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上报;负责督促全局目标任务的归口落实,协助组织考核材料的准备;负责局机关和党支部理论学习等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效能考核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机关的文件收发存档、档案、机要、保密、工资、人事管理、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使用及维护;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2788”科技服务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录入等信息化工作;负责专家信息库的动态管理。
(三)科技科
管理全区科技工作,研究全区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及政策,负责全区科技综合调研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高新技术发展计划及工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负责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促进农村发展的重大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指导农村种植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基地建设;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资格审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贸易统计管理。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的初审、鉴定、上报;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综合示范工作;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疗卫生的科技工作。
(四)地震办公室
负责区防震抗震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贯彻落实好《防震减灾法》赋予区级地震工作部门的各项工作职能;执行上级地震部门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和安排部署;根据震情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做好震情短临跟踪工作;组织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地震宏观异常的排查、落实工作;组织好创建各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工作;做好辖区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全区地震应急体系,并协调安排相关演练与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相关档案及数据库。
郑州市二七区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郑州市二七区科学技术局局长:田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