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12:39
(一)取消对会计人员委派的职责。
(二)取消负责区级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的职责。
(三)取消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
(四)取消参与企业制度改革的职责。
(五)加强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职责。
(六)加强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职责。
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组织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拟订全区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年度区级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区级政府性基金;负责区本级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财政资金的调度。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及申报工作。
(四)负责全区税源建设和服务。根据区级预算安排,协同税务部门确定财税收入计划。
(五)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负责管理区级科技三项经费。
(六)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建设工作。
(八)拟订全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管理区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指导政府投资的基建招投标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
(九)拟订和执行国家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执行国家国内、国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国债发行计划,拟订地方性有关规章制度及配套办法;组织参加政府外债的谈判与磋商,管理政府债务。
(十一)参与全区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拟订并监督执行住房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监督有关部门管理住房资金。
(十二)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对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区属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核查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保卫、信访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组织、宣传、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二)预算科
协调各征收部门做好组织财政收入工作,分析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拟订并执行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体制,贯彻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编制全区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批复全区各单位部门预算;负责全区各部门预算指标的审核、调整、下达;贯彻执行减免税、退税政策;研究和推行预算管理制度,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预算管理工作;负责《河南省罚没许可证》、《执法公务证》的办理工作;承担与各个税局、区人大财经委等部门联络事宜。
(三)行财社保科
负责全区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预算经费的拨付和财务管理;提出对所管理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拟订财务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所管理单位临时追加经费的审核、拨付、对业务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审批;负责管理区级科技三项费用、两免一补专项资金、校舍维修专项资金、各类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协助预算国库科做好分管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和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负责区级基金预算、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四)农业科
负责对农业、林业、水利、粮食等部门财务管理;年初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归口部门的预算审核及批复,管理归口部门预算指标下达;会同主管部门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筛选、认证、申报;并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进行监督及跟踪问效;负责指导全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稽查工作;每月上报市财政部门耕地占用税有关报表、数据;整理、审核、上报耕地占用税政策减免手续;负责财政扶贫工作。会同农业部门做好扶贫项目的审定申报、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资金使用的监督及跟踪问效等工作;负责转移支付(村级组织运转)资金测算、分配、拨付及管理工作;负责粮食风险基金、地方储备粮利息和费用的审核、拨付及管理工作。
(五)国有资产管理科
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规定,负责资产配置事项的审批,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审批;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用于经营的国有资产管理,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全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六)财政监督和会计科
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区执行情况;负责全区会计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区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负责区属代理记帐许可证的审批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区财政法规、政策和资金、账户等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和重要财政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配合财政中心工作,组织全区财政系统开展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为各级领导决策服务;加强财政科研队伍建设,开展学术交流。
(七)国库科
负责全区财政收支预算的执行,跟踪分析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贯彻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本级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的调度及专项资金的拨付;审核汇总区级部门决算,编制区级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各类财政专户资金,负责零余额帐户的审批;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额度的下达;负责编制财政收支旬报、月报;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审计方面的工作。
(八)信息科
负责拟订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的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并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区财政网络,为区财政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和配置维护工作;负责保障财政系统“金财工程”的建设推进工作,建立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网络运行管理制度;按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财政业务应用系统,并对系统软件进行技术评审和推广应用;负责建设和管理内部网站,开发信息资源,为全区财政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规划指导全局计算机与网络等硬件设备及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等软件平台的选型,承担网络系统建设技术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工作;负责全局各种重大活动的信息采集工作。
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