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20:55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设立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三)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规划、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
(三)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煤炭生产经营单位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行业归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市管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和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下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调查处理特别重大、重大事故。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组织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八)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炭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工作。
(十一)监督监察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办公日常工作,制订和监督执行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工作制度,承担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提案、议案、信访、外事和行政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办事大厅的管理协调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组织相关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草案、标准和规程的起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的研究;负责安全生产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监督、统计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的拟定,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
(三)综合协调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负责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运行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与经济运行形势,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及城市社区、农村安全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和安全创建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章草案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规定权限,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危害申报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石油、燃气、地质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协调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对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或参与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或参与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准入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或参与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人事处(机关党总支)
承办机关、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指导和管理有关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4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领导职数17名(含总工程师、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各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分级、属地和行业归口的原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负责市管和省委托市管理的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消防、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市政、建筑、工业、军工、煤矿、商贸、旅游、特种设备等有专门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别由市公安、交通、水务、农业、林业、市政、建设、工信、煤炭、商务、旅游、质检、环保等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或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从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上述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代替这些部门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负责起草职业卫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管理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卫生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李刚良: 党组书记、局长
—— 负责局全面工作
柴栓庆: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 协助局长做好局日常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潘建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王彦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政策法规处、联系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朱永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综合协调处、联系安全生产协会工作
张国强: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 负责机关工会工作,分管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徐志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双指办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朱建勋: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组织人事处、联系安全生产教育中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会工作
丁清卫: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郭项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管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房志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
—— 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监察室、机关总支
马龙飞: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 负责双指办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
6月20日上午,2013年郑州市液氨泄露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在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举行,此次演练由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办,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办。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马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史占勇,郑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安监局局长李刚良,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义民,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调研员李昆瑜,郑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江华,各县(市、区)分管安全的领导、安监局长,以及全市相关食品行业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群众共近千人观摩了演练。
此次演练有参演单位20余个,参演人员近200名,是2013年我市举办的一次较大规模的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这次演练是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旨在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事故防范和处置水平,检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指挥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和抢险救援能力,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案科学性积累实践经验。
上午9时30分,随着演练总指挥一声令下,演练正式开始。演练项目是由多部门联合参与的一起液氨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演练模拟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制冷机房使用的液氨制冷系统,在运行过程中2#贮氨罐出现液氨泄漏事故,经抢修未能成功,引发大量液氨泄漏,并有两人中毒,现场随时有爆炸危险,且事故现场距其它储罐较近,威胁整个灌区及车间安全。接到事故报告后,郑州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成立以市政府领导为总指挥的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迅速调集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环保、气象等联动力量,携带相应装备赶赴现场,全力处置。9时45分,经过现场检测、冷却抑爆、关阀堵漏等处置程序,险情终于被排除,演练共出动应急指挥车、消防车、环保检测车、气象应急服务车等近20台。整个演练过程显示,由于救援及时,各救援单位组织得当,配合默契,使险情较快地得到控制,伤员得到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副市长马健高度评价了此次演练,认为这次演练主题鲜明,贴近实战,组织科学,达到了提高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的预期效果,取得了圆满成功。马市长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这次应急演练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总结应急管理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不足,大力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全社会防范和抗御事故灾难的能力,确保应急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抢险救援及时有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