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3-09-16 13:22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是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设立,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 (一)将原市经济委员会的职责整体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二)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工业行业管理、工业经济运行职责及信息化管理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与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组织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市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 (三)将原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担的信息化管理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四)将原市中小企业局行政职责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五)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

 (六)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负责综合运输协调、拟定综合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联合运输、组织协调春运的职责划给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主要职责

 (一)研究制定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行业准入及许可的相关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工业、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

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组织全市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减负工作。

 (四)研究拟订全市重大工业项目布局规划。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与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研究制定工业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 (五)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名牌战略。

 (六)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 (七)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管电力供应和使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研究拟订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监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 (八)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管理干部知识更新和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工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 (九)负责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多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衔接,协调紧急状态下企业重要物资的调运及重点港、站的疏运工作,负责企业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工作。

 (十)负责组织推进全市产业集聚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集聚区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协调解决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担保行业监管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创业辅导、企业信用担保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创新,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 (十三)负责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 (十四)负责全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行业管理工作。

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及应用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机关政务信息、工作简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

 负责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检查有关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落实国家、省有关工业、信息化产业政策,组织拟订我市相关产业政策和措施,负责行业准入制的管理;组织拟订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政策措施;负责委综合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点课题调研工作;负责本部门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和工业普法教育,推进机关依法行政;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人事处

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协调、指导委属单位加强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行业队伍建设、职工培训、职业准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机械、电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局

 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调节;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等主要生产要素的供应保障和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节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市大企业(集团)的培育和发展工作;负责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产业结构调整处

 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会同相关处室制定专项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措施,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组织拟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负责企业电子商务推进工作;负责企业融资方式创新、信用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工业、信息企业加强企业管理和管理创新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管理干部培训,推进企业家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有关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全委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工作;承担市加快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投资和技术改造处

 负责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提出重大工业项目布局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市本级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编制技术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竣工投产及验收、后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郑州市三电办)

 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依法实施节能监察和行政执法;负责组织落实工业节能技改项目政策;负责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热电联产企业的认证;承担市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三电”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安全生产处

 指导全市工业企业(不含煤矿)、信息化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参与行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行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组织、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对外产业合作处

 负责工业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综合协调;制定并组织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企业对外产业合作运行情况,组织实施提高产业配套协作能力工作;参与拟订扶持工业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以及区域间、企业间的协作、配套与联合,促进企业到境外投资创办企业;组织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园区处

 负责全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措施;监测、分析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动态,组织落实产业集聚区发展目标;负责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工作;协调解决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和培育工作。

汽车产业处

 负责汽车行业管理;组织制定汽车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汽车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汽车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推进行业产业链、企业群发展;参与汽车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投资和引进项目审核论证工作;负责汽车企业的准入管理;推进汽车零部件国产化,加快汽车后市场发展;指导汽车产业企业调整和重组;承担市汽车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装备产业处

 负责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制定装备制造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装备制造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推进装备制造行业产业链、企业群发展;参与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投资和引进项目审核论证工作;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自主化和首台(套)应用;指导装备制造企业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高技术产业处

 负责电子信息行业管理;组织制定电子信息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电子信息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推进电子信息行业产业链、企业群发展;参与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投资和引进项目审核论证工作;组织工业企业自主创新、新产品开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组织开展工业行业技术标准及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材料的开发和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新兴产业处

 负责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软件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组织制定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推进行业产业链、企业群发展;参与新兴产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投资和引进项目审核论证工作;负责医药储备管理;负责灾情、疫情药品器械的紧急调度;推进软件服务外包和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纺织服装产业处

 负责纺织、服装、家电、工艺美术等消费品行业管理;组织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推进行业产业链、企业群发展;参与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投资和引进项目审核论证工作。

郑州市食品工业办公室

 负责食品、包装等行业管理;组织制定食品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食品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食品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食品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推进食品行业产业链、企业群发展;参与食品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投资和引进项目审核论证工作;承担市食品工业办公室、市包装行业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原材料工业处

 负责钢铁、铝及铝加工、有色、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耐材等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原材料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原材料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和标准;研究推进行业产业链、企业群发展;参与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投资和引进项目审核论证工作;负责农药企业的准入管理,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承担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市政府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的规划、管理、监督、协调和考核;负责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的论证、立项、审批、监管、验收工作,负责市级财政用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和社会事业信息化的推进,推动信息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提出全市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推动“数字郑州”工程的规划建设以及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市信息化建设促进中心、各党政机关信息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 负责全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工作;负责军品科研、生产计划和军工单位军转民及民品配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保障服务;负责企业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工作;负责军品质量和战时动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过程中多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衔接;组织拟定工业生产重点物资运输应急方案;协调紧急状态下企业重要物资的调运及重点港、站疏运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民爆器材生产流通行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企业处和信访处

 负责协调指导推进工业企业改革、改制、兼并、重组,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协调解决委属工业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市属工业企业劳动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工人培训和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推进职工就业、再就业工作;协调工业企业劳动争议工作;协调工业企业复员退伍战士安置;负责困难工业企业和困难职工救助工作。

 负责委属工业企业信访工作;受理涉及委系统来信、来访;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市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有关信访案件;协调委属企业稳定和重要信访问题。

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中层领导职数54名(含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

事业编制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9名。

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其他事项

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附则

 本规定由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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