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5 09:59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局),是郑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有关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规草案和政策建议,负责房地产行业相关的行政执法(除行政处罚)工作。
(二)拟订全市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置条件的出具工作。
(三)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和后期管理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四)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经纪、价格评估、住房置业担保、商品房预(销)售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案审查报批、经纪机构备案和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房屋楼盘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面积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交易和产权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拟订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定期公布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租金的指导价格;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规划,拟订全市租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房屋租赁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项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及动态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
(九)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
(十)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屋防汛工作;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房地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编制全市房地产业科技进步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地产行业信息化建设和综合统计工作。
(十二)指导县(市、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全局的政务工作;负责全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指导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全局文电、会议组织、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文印、督办查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后勤服务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推进局依法行政工作;拟订房地产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地方性法规、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机关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核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局房地产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地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工作;负责房地产行政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置条件的出具工作;参与城中村改造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住房保障发展方向,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组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查,监督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和后期管理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和供应对象的资格准入和退出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供应分配核准备案和保障性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县 (市、区)住房保障工作。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市场分析、预警预报工作,协调和落实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负责房地产经纪、价格评估的行业管理和经纪、价格评估市场行为监督管理;指导房地产经纪、价格评估、住房置业担保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案审查报批和经纪机构备案工作;负责房地产经纪和价格评估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制度,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制度;负责全市房屋楼盘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面积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交易和产权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改制房屋权属变更的审核工作;负责直管公房产权、经营和出售管理;负责处理房屋产权纠纷疑难问题和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拟订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的处理办法;负责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职工利用自有生活用地集资建房的审查报批工作;定期公布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租金的指导价格;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和售房款使用审批工作;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房改档案整理、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产权交易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拟订全市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规划,拟订全市租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房屋租赁行业管理和租赁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落实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制度;负责全市房屋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三级以下(含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商品住宅销售中《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使用和规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住宅产业化相关政策、指标和规划;负责住宅产业化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经验推广;指导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加强房屋安全动态管理;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机制,指导危险房屋排险解危工作;指导全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屋防汛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的修缮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拟订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指导标准,协同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体系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物业管理行业培训;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物业承接查验;负责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监督协调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行业组织;负责建设全市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业主决策信息平台;指导各县(市、区)物业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房地产宏观调控、房屋交易、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有关房屋交易规定,负责办理房屋转让和产权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组织实施,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检查验收,房地产市场和房屋交易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和监测、分析工作;负责受理业务范围内的信访、投诉工作;协助征缴房地产契税;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郑东新区商务东四街与商务外环路联合置业大厦。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产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制度;负责郑州市历史及建国后房产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房产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制度;负责全市房产档案信息的查询利用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房产档案的数字化建设;指导县(市)房产档案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建设路188号房地产大厦十楼。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房产信息化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综合管理系统、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房地产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单位网络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提供房地产信息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郑东新区商务东四街与商务外环路联合置业大厦十楼。
落实我市保障性住房规划;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保障对象的资格准入;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计划、招投标、建设及供应等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房地产大厦。
郑州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等工作。2016年2月16日正式挂牌运行。下设综合科、组宣人事科、信访法制科、房屋安全科和三个管理科等科室,办公地址设在建设路188号房地产大厦九楼。具体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物业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2、协助做好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3、收集汇总全市业主大会相关数据,及时了解掌握业主大会成立、换届和运行工作情况;
4、指导物业项目交接验收和新建住宅承接查验活动;
5、协助做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房屋普查工作,编制房屋普查报告。
6、负责全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建立房屋安全普档案;
7、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行业爱国卫生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8、负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纠纷投诉等;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赵凯;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赵红军;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杨智威;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调研员:雷鸣;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毛新辉;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苗吉寅;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季朝;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陈黎平、尹兴利、卫长保;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二级调研员:王刚;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四级调研员:李家璋;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石建军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8号。
工作时间:8:30-12:00(上午)、14:00-17:30(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