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2-01-08 15:08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是隶属于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机构职能

一、拟订种植业的发展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指导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种植业适用技术的遴选及推广应用;

二、宣传贯彻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调查,拟订森林经营方案,拟订林业发展规划、组织全区造林绿化,全民义务植树及各类林业工程项目建设;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水利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全区畜牧、兽医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监督管理全区动物疫病防治、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及种畜禽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负责做好全区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的登记、审核、合同签订;

六、拟定全区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

七、贯彻执行和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农村经济调查、统计、分析,掌握全区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为各级各部门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八、负责落实和完成市农委产业化处安排布置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各项工作。

九、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细致地做好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在农委和区总工会的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人为本,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十一、负责对全区各类农产品的检测检验。

十二、负责管城回族区《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十三、对涉农群众来电、上级部门转来的人民来信来访、本级的直接来信来访等记录、分类、转办、协调、督查、答复(反馈)和归档工作;及时向本级负责人报告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及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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