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3-05-24 13:13

郑州市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区住建局),是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编制区政府投资的市政道路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平衡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负责城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负责对区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预算决算等工作。

(四)负责贯彻执行郑州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政策;负责建筑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建筑和非住宅居住建筑装修装饰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负责建筑劳务市场管理、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

(五)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监督工作。

(六)贯彻执行上级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辖区科技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七)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贯彻实施上级建设行业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政策规划;贯彻实施上级建设行业装配式建筑推广及发展政策;贯彻实施上级建设行业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政策。

(八)加强统筹辖区城乡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

(九)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的监督落实;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贯彻实施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住房保障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运营和后期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房屋租赁市场发展规划,贯彻上级部门租赁住房建设年度计划;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督促责任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全区房屋安全普查工作;督促危险房屋所有权人排险解危;落实上级部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法;落实执行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租金的指导价格;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贯彻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负责核实、处理违反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行为。

(十四)负责研究制定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负责组织统筹推进全区各类停车场建设工作。

(十五)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负责公租房房源分配、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及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工作;负责保障住房建设项目的跟踪督查及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转商品房补差价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认定工作;对已经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内项目的调查、统计、协调跟进;指导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加强区直属公共租赁住房的后期运营管理;面向辖区特定对象、无房新就业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共租赁房屋的供应。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通过银行收缴租金及房屋押金,直接上缴区财政账户;负责公租房的后期维修、安全教育;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体制。

负责单位公用经费及各项资金的核算、监督和管理;组织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和财务决算工作;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租金收入的核对并计提上缴各项税金;财务档案的归档管理;办理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各项工资和三金的变动;办理职工调动手续和其他相关事宜。

做好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善后事宜,抚恤金的上报申批及家属沟通工作;双节慰问走访离退休的老干部及慰问金申批发放工作,组织老干部参加娱乐文体活动并做好宣传;做好退休党员党费交纳,及时看望生病住院的老干部及申报老干部大病补偿工作。

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负责“职工之家”的建设与管理;履行扶贫济困职责,做好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开展文体活动和素质教育,调动职工工作能动性。

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企业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物业企业及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信访投诉;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认定及物业合同备案工作。

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并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普查,查处房屋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督促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对隐患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督促房屋所有权人采取相应措施治理危险房屋隐患等;负责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等。

负责区管道路建设、主干道改造、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的招投标、施工许可手续办理,以及项目的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资金结算、审计、移交等工作;负责道路附属物拆迁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市管道路和区管道路附属物的测量、评审、协议签订、拨付拆迁款等;负责区管道路建设、主干道改造、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计划安排及安全质量等工程管理工作;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建设任务。

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以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局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准入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外墙保温、用途变更)建设工程的消防备案工作。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机关党群、纪检监察、意识形态、信息、保密、统战、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工作计划、综合性文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负责重大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及其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人事管理及信息维护,劳资审核;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城市建设方面重大课题的研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与城市建设相关的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负责我区高品质城市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包括核心板块建设工作的目标考核以及相关材料数据的归集上报等;负责停车场建设工作;负责区管道路建设、主干道改造、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负责主干道改造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道路附属物拆迁的协调工作,包括市城建局下达的市管道路拆迁任务;负责区管道路建设、主干道改造、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资金和道路附属物拆迁资金的管理;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工程的督导检查以及上级督办案件的回复落实;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建设行业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政策;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管理的制度;负责建筑劳务市场管理、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会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使用及退还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监督工作;贯彻实施上级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贯彻实施郑州市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贯彻实施郑州市装配式建筑推广及发展政策;负责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业产业现代化等工作;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对建设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核查,负责对墙材企业申报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资料审核等进行初审。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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