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2 08:54
郑州市金水区审计局(简称区审计局),是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审计工作规划、计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组织领导全区的审计工作。
(二)向区政府、市审计部门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三)依据《审计法》,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情况,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预算外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区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区级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区政府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区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应当由区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向区政府提交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六)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七)对行政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和区属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区属单位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
(八)管理指导全区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九)对全区财政性资金和投资项目进行评审,为政府提出决策依据。
(十)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水区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材料、公文处理、党建、纪检、财务、人事、劳资、统计、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教育培训、信访、政务公开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规划,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退休干部工作。
(二)法制科。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查及统计汇总等综合工作。
(三)大数据审计分析科。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负责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督促、指导全区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开展。
(四)政策跟踪审计科。负责对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监督和综合分析研究;负责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五)财政审计科。负责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区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区级国库办理区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审计有关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六)投资审计科。负责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有关区级投资、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有关区属国有企业、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
(七)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科技、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负责区政府部门、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区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 负责对全区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郑州市金水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涛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