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5 20:32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是郑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郑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一)编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申报各类投资项目。
(三)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审批权限规定,负责土地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工作。
(四)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计划生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根据规定权限负责开发区各类涉外事务及进出口行政事务。
(九)协调、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配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负责牵头制定并落实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的办事流程;承担本单位负责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查、审核、办结等工作;依法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现场勘察、听证和专家论证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窗口受理事项办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及公开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日常工作和综合管理;做好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创新发展局是高新区的经济科技综合管理部门,统筹谋划规划引导、经济运行、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科技金融、金融风险防控、固定资产投资、外资外贸、重点项目建设、企业服务、行政审批、自创区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等经济科技工作。同时,兼负安全生产、大气污染治理、信访稳定等社会工作,并负责四中心、四园区等市场化机构的统筹推进协调及考核等相关工作。对口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商务局、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局、金融局、大数据局、物流口岸局、重点项目办、自创办、营商处、组团发展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办公室等上级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负责对高新区市容市貌进行监督、整治;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物街景灯光建设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户外广告、霓虹灯、标示牌、大型标语牌、临街横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综合管理;负责违法建筑巡查、督查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职责;负责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营;负责高新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工作;实施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管理和调度指挥;受理有关信访和投诉;负责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党工委、人大工委、管委会机关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管委会值班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活动安排;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协调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负责机关的机要保密文电工作;负责市长电话和管委会政务服务热线电话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组织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管委会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业务指导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收支和财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财政年度预算草案和年度财政决算;负责辖区部门预算编制和上报审批工作;管理、监督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基本建设财务、地方性预算外收支和其他各项财政收入;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全区协调对辖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安排区级财政投资项目;负责国有及集体资产管理、会计管理,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协助做好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文化、卫生、旅游、民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订相关工作的政策、落实措施并监督执行;拟定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教育卫生系统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推动高新区智慧教育建设;指导全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高新区教育督导与评估管理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及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监测各中小学教育质量;指导全区学校党建工作;负责高新区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推动高新区科技旅游业发展;负责老龄化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发展;负责医政、药政的管理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妇幼保健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监测及服务管理;负责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民武装、残联等工作;负责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订和贯彻落实;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领导干部离职审计工作,组织企事业单位例行审计。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郭程明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张静伟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姚五洲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德敏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杜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