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牧民

更新时间:2023-03-26 19:49

郑牧民,男,汉族,1951年5月生,安徽凤阳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地质系,曾任合肥工业大学团委书记、安徽省团委书记、体委主任,六安地区行署专员、马鞍山市委书记、安徽省政协副主席。

人物简介

郑牧民,男,汉族,1951年5月生,安徽凤阳人,1968年9月初中毕业后参加工作。1976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地质系。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人物经历

学习经历

1973年12月—1976年07月,合肥工业大学地质系矿产地质专业学习

1988年02月—1988年07月,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

1995年09月—1996年07月,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

1995年09月—1998年07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任职经历

1968年09月—1970年10月,安徽省宿县栏杆公社大旺大队知青;

1973年12月—1976年07月,合肥工业大学地质系学生;

1976年09月—1980年07月,合肥工业大学地质系辅导员;

1980年09月—1982年07月,合肥工业大学地质系团总支书记;

1982年07月—1984年02月,合肥工业大学团委副书记;

1984年02月—1985年06月,合肥工业大学团委书记;

1985年06月—1987年09月,团安徽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其间:1985年10月—1986年6月任安徽省委整党指导委驻芜湖联络组副组长);

1987年09月—1988年12月,团安徽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1988年12月—1995年02月,省安徽体委主任、党组书记;

1995年02月—1998年03月,安徽省六安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8年03月—2003年01月,安徽省马鞍山市委书记;

2003年01月—2003年02月,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省委统战部部长;

2003年02月—2004年06月,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省委统战部部长,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04年06月—2006年12月,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省委统战部部长,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6年12月—2008年01月,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省委统战部部长,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08年01月—2008年02月,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省委统战部部长,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08年02月—— 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中共十三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安徽省七届、八届委员会委员。

2009—担任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高级顾问

任教课程

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各论)、法学方法研究。

代表论文

1、《论我国古代证据制度的基本特点》,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07(2);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7(8)。

2、《论中国古代获取证据的方法》,载《吉首大学学报》(北大核心)2009(1)

3、《中国古代获取证据的基本特点及其理据分析》,载《湘潭大学学报》(CSSCI)2009(4)

4、《中国传统证据文化的哲学基础》,载《社会科学家》(CSSCI) 2010(5)

5、《论中国传统证据文化的演进轨迹》,载《求索》(CSSCI) 2011(1)

6、《论中国传统证据文化的社会基础》,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CSSCI拓展版) 2011(4)

科研项目

1、主持研究省教育厅基金项目“反邪教犯罪的法律对策研究”( 04C477,已结题)。

2、省社科规划办基金项目“中国古代证据制度史研究”( 07YBA033,已结题)

3、教育部课题:《中国传统证据文化研究》

4、省社科规划办课题:《中国古代诉讼证据运用研究》

5、省检察院课题:《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疑难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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