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25 20:55
郑道访,男,原四川省交通厅副厅长。2000年11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郑道访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4年至2000年4月期间,郑道访利用其担任四川省交通厅副厅长,主管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和兼任成雅高速公路公司、达渝高速公路公司、成南高速公路公司等多个高速公路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以及兼任达渝高速公路、成雅高速公路等多条高速公路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之便,先后接受铁道部第十一工程局三处、成都蓝灵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蜀通机械化工程公司总经理刘川等十多家单位或个人的请托事项,分别采取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打招呼确定中标单位、指定分包工程或指定使用某产品等方式,为请托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非法直接或通过其子郑勤、其妻高家兰收受贿赂19次,计人民币621. 2万元、美元10万。
中纪委处理情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罪 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刑 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