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鹏然,先后起草了食品卫生的法规、标准20份(册)和黄曲霉毒素卫生管理标准,主持参加了卫生部《食品卫生法》的起草工作并任组长,主持了全国食品卫生标准工作,到1992年共完成212项标准。曾赴新西兰、美国、德国等地考察,回国后推广了GMP和HACCP经验。1991年担任天津市卫生局顾问,并与美国FAO建立关系。发表学术论文44篇,其中国外发表6篇,著有《中国食品卫生法问答》、《食品卫生手册》等。两次获得全国科技大会奖以及食品添加剂“七五”期间特等奖。天津市劳动模范,1992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2008年被卫生部评为“卫生标准荣誉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