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22:07
特别代理,‘‘一般代理”的对称。又称“非全权代理”、“有限代理”、“部分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而代为进行某些特定的诉讼事项或行为。委托代理人进行特别代理必须由被代理人特别授权。
特别代理是代理人的代理权受到特别限制的代理,即代理人仅仅在特许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故又称为部分代理、特定代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事项需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进行和解;代为提起反诉;代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