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1 16:32
郭希宽,男,“错换人生28年”事件当事人姚策生父。
妻子:杜新枝
儿子:姚策
养子:郭威
2020年2月,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母亲许女士欲“割肝救子”却发现儿子并非血亲,而是河南郑州的杜女士所生,杜女士的儿子郭威则是许女士的亲生儿子。28年前的一起医院抱错婴儿事件由此被揭开。
2020年3月,为了给姚策提供备选的肝源配型,许敏和丈夫姚师兵都抽了血,发现他们的血型是A,而姚策是AB。最后的DNA鉴定结果显示,“不支持许敏是姚策的生物学母亲。”4月17日,经过重重寻找,许敏在河南驻马店的高铁站见到了亲生儿子郭威。事实上,姚策亲生妈妈是杜新枝。分娩时,杜新枝患有乙肝,为更好地阻断母婴传播,原本应该给孩子打的一剂免疫球蛋白,没有注射给姚策。家人后来认为,这与姚策日后患上肝癌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2020年9月25日,“错换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罹患肝癌的当事人姚策坐在轮椅上出席了庭审。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当庭先行给予姚策10万元执行款项支票。
2020年12月7日,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涉事医院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寻亲支付的交通费用、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768906.44元。
2021年2月8日下午,“错换人生28年”案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法院对于郭希宽、杜新枝、姚策的上诉不予支持,维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原判,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对于姚策的上诉请求予以支持,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0余万元。
2021年3月15日,许某委托其表弟王某涛到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报案称:郭某宽、杜某枝夫妇及医护人员郑某、郭某志故意换子涉嫌刑事犯罪。同日,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依法受理该案件。
接报案后,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及时成立调查组,对郭某宽、杜某枝等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进行调查核实。期间,调查组克服事件年代久远、相关线索匮乏、涉及当事人难以查找等困难,组织警力赴河南省驻马店市,重点调查了郭某宽、杜某枝夫妇养子郭某实际出生时间为1992年、户籍信息登记时间却为1995年的问题,经调取驻马店市驿城区卫健体委档案资料,证实郭某宽、杜某枝夫妇于1993年8月18日经原河南省驻马店地区计生委审批同意生育二胎,于1995年8月23日为郭某申报户口;组织警力赴河南省兰考县,重点调查了郭某宽与郭某志二人关系问题,经查询户籍信息、家族族谱、走访村干部及村民,证实该二人无亲属关系 ;组织警力询问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涉及医护人员、同期孕妇等相关人员,发现当时该医院在婴儿管理上,采取统一样式的襁褓,并在襁褓外捆扎统一样式的圆牌,仅以圆牌上注明的床号对新生儿加以区分,通过查询调取原始病历档案及妇产科管理规章制度,发现当时该院存在诊疗行为不规范及管理混乱的问题。 另外,调查组还组织警力赴北京市、江西省九江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展了调查取证。
2021年4月7日,经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审查,认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 。2021年4月8日,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向控告人许某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将不立案理由通知许某,告知许某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
2021年4月21日,河南大学也发布“错换人生28年”事件有关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