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30 13:16
郭有才,男,1952年生,河南省孟州市槐树乡龙台村人,34岁开始自学法律,现为焦作市高新区“148”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
该同志20年如一日,长年奋斗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第一线,忠实履行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赢得了社会和群众的赞扬及肯定。
2008年12月25日,被焦作市人民政府评为“焦作市首届道德模范”。2008年12月31日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省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09年5月23日当选第九届中国世纪大采风“当代最具影响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