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0 21:02
郭树理,1975年4月14日生,湖南醴陵人,曾任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体育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2000-2015年曾任教于湘潭大学法学院。曾任荷兰海牙阿瑟尔研究所国际体育法中心访问学者(2005-2006年,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美国马凯特大学全国体育法研究所访问学者(2013-2014年,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1997年 湘潭大学法学院本科 获得法学学士;
2000年 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2003年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5年6月至2006年4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资助,在荷兰阿瑟尔研究所(the Asser Institute)国际体育法中心访问学习。
2000-2015年任教于湘潭大学法学院
历任助教(2000年)、讲师(2002年)、副教授(2004年,破格)、 教授(2007年湘潭大学校聘教授,2008年破格评定教授)。
2004入选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05年入选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
现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国际体育仲裁程序机制专题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011年 主持”我国竞技体育的法律问题探讨”(编号:07SFB3002,在研)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2007年 主持“美国业余体育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编号:1114SS07071,已结题)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项目 2007年 主持”法律视野下的奥林匹克运动”(编号:06BTY013,已结题)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006年 主持”体育法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框架探讨”(编号:05YB51,已结题)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 2005年 主持”体育仲裁理论与实践研究”(编号:685SS04085,已结题)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软科学项目 2004年 体育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学校社科项目 2004年 主持”体育纠纷的法律救济机制研究”(编号:02C618,已结题)
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2002年
发表论文(部分)
1.CSSCI刊物
(1)《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冲突及其救济——对中国实践的考察》,《法学》2000年第7期;
(2)《欧盟统一国际私法的最新发展》,《法学评论》2001年第2期;
(3)《戚希尔与诺斯国际私法第13版》,《中外法学》2001年第4期;
(4)《欧盟统一国际破产法运动的最新进展》,《欧洲》2001年第4期;
(5)《海牙民商事司法文书与司法文书域外送达公约》,《比较法研究》2002年第2期;
(6)《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到布什诉戈尔案看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两百年》(译文),《法学评论》2002年第3期;
(7)《国际体育仲裁院体育仲裁制度评述》,《体育与科学》2002年第6期;
(8)《CAS体育仲裁制度若干问题探讨》,《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5期;
(9)《奥林匹克体育仲裁制度与中国》《法学》2004年第11期;
(10)《禁止限制贸易行为理论与职业体育运动中的处罚措施》,《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6年第7期;
(11)《普通法系国家体育法学研究的基本框架》,《体育科学》2006年第12期;
(12)《美国反兴奋剂机构的仲裁制度》,《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13)《美洲杯帆船赛纠纷解决机制的启示》,《体育学刊》2007年第3期;
(14)《南非体育法律制度初探》,《西亚非洲》2007年第7期;
(15)《足球与法律》,《读书》2007年第7期;
(16)《体育判例对美国法律制度发展的促进》,《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17)《奥运会体育仲裁中的临时措施探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18)《奥运会志愿服务法律责任问题初探》,《法学评论》2008年第4期;
(19)《奥运会特别仲裁管辖权问题探讨》,《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20)《论国际奥委会的国际法主体资格》,《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8年第10期;
(21)《奥运会特别仲裁机制司法化趋势探讨》,《体育科学》2010年第4期;
(22)《论兴奋剂案件中双方的专家证据力量之平衡》,《法学评论》2012年第1期;
(23)《运动员生物护照与兴奋剂违纪处罚》,《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24)《日本体育立法的最新发展——对2011年《体育基本法》的解读》,《民商法论丛》第53卷;
(25)《法律视野下竞技体育的概念——以美国法律实践为视角》,《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
(26)《论国际奥委会对国家奥委会的处罚——从印度奥委会资格被停事件谈起》,《体育学刊》2014年第4期;
(27)《体育联合会领导人选举纠纷法律问题探讨》,《体育科学》2016年第6期;
(28)《从陈美案看操纵比赛的证据问题》,《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6年第6期;
(29)《重来之赛,规则已殆——里约奥运会“重赛风波”的法律思考》,《法学评论》2017年第1期;
(30)《运动员兴奋剂违纪重大过错的认定——以莎拉波娃案为例》,《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
(31)《美国体育领域的反兴奋剂实践》(译文),《民商法论丛》第63卷;
(32)《兴奋剂禁赛期满仍不得参加奥运会?——评国际奥委会“大阪规则”的重启》,《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8年第2期;
(33)《体育组织章程或规则中强制仲裁条款的法律效力辨析》,《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8年第2期;
(34)《美国职业体育的管理机制及司法治理》(译文),《民商法论丛》第64卷;
(35)《英国体育仲裁制度探析》,《民商法论丛》第65卷;
(36)《国际体育仲裁机制的制度缺陷与改革路径——以佩希施泰因案件为视角》,《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
(37)《美国体育领域无形财产的法律保护》(译文),《民商法论丛》第66卷;
(38)《兴奋剂禁用清单中的兜底条款探讨》,《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8年第11期;
(39)《美国职业体育联盟中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译文),《民商法论丛》第68卷;
(40)《运动员诉权保障与《欧洲人权公约》——欧洲人权法院佩希施泰因案件述评》,《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9年第9期;
(41)《权利抑或特权:奥运会参赛权法律性质辨析——平昌冬奥会俄罗斯运动员及辅助人员体育仲裁案例述评》,《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
(42)《体育社团对政府官员禁赛措施的法律思考——俄罗斯前体育部部长诉国际奥委会案为例》,《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20年第1期;
(43)《美国学生运动员权利的法律保护》(译文),《民商法论丛》第70卷;
(44)《揆情审势、宽严相济:<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之新发展》,《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21年第2期。
2.人大报刊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1)《欧盟统一国际破产法运动的最新进展》,《人大报刊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2002年第1期;
(2)《国际体育仲裁院体育仲裁制度评述》,《人大报刊复印报刊资料:体育》2003年第3期;
(3)《司法对体育行会内部纠纷的干预》,《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5年第2期;
(4)《奥运会体育仲裁中的临时措施探讨》,《人大报刊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2008年第11期;
(5)《奥运会特别仲裁机制司法化趋势探讨》,《人大报刊复印报刊资料:体育》2010年第8期;
(6)《兴奋剂禁赛期满仍不得参加奥运会?——评国际奥委会“大阪规则”的重启》,《人大报刊复印报刊资料:体育》2018年第7期;
(7)《国际体育仲裁机制的制度缺陷与改革路径——以佩希施泰因案件为视角》,《人大报刊复印报刊资料:体育》2019年第4期;
(8)《权利抑或特权:奥运会参赛权法律性质辨析——平昌冬奥会俄罗斯运动员及辅助人员体育仲裁案例述评》,《人大报刊复印报刊资料:体育》2020年第4期;
(9)《2021年实施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之修订》,《人大报刊复印报刊资料:体育》2020年第7期。
3.台湾刊物
(1)《英国国际私法百年来嬗变历程》,《朝阳大学法律评论》第69卷,第4-6期;
(2)《功能主义国际私法与概念主义国际私法之互动》,《月旦民商法杂志》总第2期;
(3)《中国大陆法院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实践考察》,《法令月刊》2003年第9期。
4.其他核心刊物
(1)《国际民事诉讼中的平行诉讼问题》,《民商法论丛》第18卷;
(2)《欧盟民商事案件域外取证制度统一立法述评》,《民商法论丛》第22卷;
(3)《区际私法反致问题刍议》,《民商法论丛》第25卷;
(4)《英国体育纠纷救济中的法律问题探讨》,《民商法论丛》第27卷;
(5)《WTO与我国公共企业立法》,《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第2卷第2辑;
(6)《回顾与展望:世纪之交的欧盟统一国际私法运动》,《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第五卷);
(7)《《海牙司法救助公约》与中国的涉外司法救助》,《中国国际法年刊》(2004年卷);
(8)《奥林匹克体育仲裁制度研究》,《民商法论丛》第29卷;
(9)《反兴奋剂制度的协调与统一》,《民商法论丛》第38卷;
(10)《美国业余体育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民商法论丛》第41卷。
5. 国外刊物
(1) You Can't Reject the Olympic Medal?, International Sports Law Journal, 2011,No.1-2;
(2)China and 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s (CAS), Marquette Sports Law Review, Vol. 25, (Fall 2014).
1. 郭树理、熊瑛子:桑兰赴美诉讼案的法律问题分析,载《中国审判》2011年第6期。
2. 郭树理、宋彬龄:论兴奋剂案件中双方的专家证据力量之平衡——以国际体育仲裁院专家证据制度为视角,载《法学评论》2012年第1期。
3. 郭树理:奥运会仲裁机构及法律精神,载《检察风云》2012年第17期。
4. 郭树理:北京奥运体育仲裁的理论与实践,载《法治研究》2010年第2期。
5. 郭树理、李倩:奥运会特别仲裁机制司法化趋势探讨,载《体育科学》2010年第4期。
6. 郭树理:禁止限制贸易行为理论与职业体育运动中的处罚措施——以加拿大实践为例,载《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6年第7期。
7. 郭树理:世界杯球票销售的法律问题,载《检察风云》2006年第15期。
8. 理查德·H.麦克拉伦、周青山、郭树理:体育仲裁机构的独立性,载《仲裁研究》2006年第3期。
9. 郭树理、黄莹:美国反兴奋剂机构的仲裁制度,载《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10. 郭树理:足球与法律,载《读书》2007年第7期。
11. 郭树理、周青山:南非体育法律制度初探,载《西亚非洲》2007年第7期。
12. 郭树理:体育判例对美国法律制度发展的促进,载《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13. 郭树理:日本体育仲裁制度初探,载《浙江体育科学》2008年第1期。
14. 郭树理、夏骄阳:安全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关键问题,载《中国公共安全(综合版)》2008年第3期。
15. 郭树理、王蓉:奥运会体育仲裁中的临时措施探讨,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16. 郭树理、肖浩:奥运会志愿服务法律责任问题初探,载《法学评论》2008年第4期。
17. 郭树理、周小英:奥运会特别仲裁管辖权问题探讨,载《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18. 郭树理、夏骄阳:论国际奥委会的国际法主体资格,载《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8年第10期。
19. 郭树理:国际体育仲裁院与体育纠纷法律救济机制,载《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20. 郭树理:体育组织内部纪律处罚与纠纷处理机制的完善——以中国足球协会为例,载《法治论丛》2003年第3期。
21. 郭树理:意大利体育法律实践初探,载《浙江体育科学》2003年第4期。
22. 郭树理:内地澳门继承制度之法律冲突及其救济,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3年第3期。
23. 郭树理:建立中国体育仲裁制度的设想,载《法治论丛》2004年第1期。
24. 郭树理:CAS体育仲裁若干问题探讨,载《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5期。
25. 郭树理:奥林匹克体育仲裁制度与中国,载《法学》2004年第11期。
26. 郭树理: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中国的适用,载《法学杂志》1999年第6期。
27. 郭树理:国际体育仲裁院体育仲裁制度评述,载《体育与科学》2002年第6期。
28. 郭树理:《布鲁塞尔公约》在德国的实施情况述评,载《德国研究》2002年第2期。
29. 郭树理:如何利用信息网络研究国际经济法,载《科技与法律》2002年第1期。
30. 郭树理、刘冰:舆论监督、新闻炒作与刑事司法,载《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
31. 郭树理:西欧国家晚期仲裁立法改革述评──以英国、比利时、琠典为例,载《中国对外贸易》2002年第2期。
32. 郭树理、刘进:“依法治市”含义之我见,载《理论与现代化》1999年第3期。
33. 郭树理: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冲突及其救济——对中国实践的考察,载《法学》2000年第7期。
34. 郭树理:民商事仲裁制度: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之妥协,载《学术界》2000年第6期。
35. 肖永平、郭树理:欧盟统一国际私法的最新发展——民商事司法文书及司法外文书域外送达事项的合作与协调,载《法学评论》2001年第2期。
36. 郭树理:欧盟统一国际破产法运动的最新进展,载《欧洲》2001年第4期。
37. 郭树理:德国法律文化散论,载《德国研究》2001年第3期。
38. 郭树理、郑德成:我国区际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载《政法论丛》2001年第4期。
39. 郭树理:《海牙民商事司法文书与司法外文书域外送达公约》述评,载《比较法研究》2002年第2期。
40. 史蒂芬R·奥顿、郭树理: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到布什诉戈尔案看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两百年,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3期。
41. 刘进 、郭树理:《商业银行法》实施的障碍及其对策,载《改革与理论》1998年第6期。
科研项目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反对与防治兴奋剂的法律机制研究”(2017年立项,编号:17BTY007,在研)
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际体育仲裁程序机制专题研究”(2011年立项,编号:11CFX067,已结项,鉴定结论:良好)
3、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法律视野下的奥林匹克运动”(2006年立项,编号:06BTY013,已结项,鉴定结论:良好)
4、主持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重点项目“‘拿干净金牌’的反兴奋剂理论体系研究”(2020年立项,编号:2020-B-05,已结项)
5、主持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重点项目“完善体育行政处罚法律规范研究”(2019年立项,编号:2019-B-18,已结项)
6、主持国家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我国竞技体育的法律问题探讨”(2007年立项,编号:07SFB3002,已结项)
7、主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软科学项目“体育仲裁理论与实践研究”(2004年立项,编号:685SS04085,已结项,鉴定结论:优秀)
8、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兴奋剂问题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协调治理研究”(2016年立项,编号CLS(2016)D166,已结题,鉴定结论:优秀)
9、主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美国业余体育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2007年立项,编号:1114SS07071,已结项)
10、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体育法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框架探讨”(2005年立项,编号:05YB51,已结项)
学术著作
个人专著:
《体育纠纷的多元化救济机制探讨——比较法与国际法的视野》,法律出版社2004年9月版。
合著:
郭树理、周青山:《体坛说法——体育运动中的法律故事》,湖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版。
主编:
(1)《外国体育法律制度专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版;
(2)《国际体育仲裁的理论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版。
个人译著:
(1)《体育纠纷的调解解决——国内与国际的视野》,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1月版;
(2)《体育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7月版。
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学与体育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