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7 23:32
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宣传调研、统计信息、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事工作;负责本系统经费、资产、装备管理工作和财务监督审计等工作;负责旗区工商局(分局)及以上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主任:杨海峰
法规科
负责组织工商执法监督,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听证等工作,承担法制教育宣传等工作。
科长:李海鹏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党委的党群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组织反腐败和纠风工作;协助派驻纪检组受理检举、控告、申诉,调查处理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它事宜。
负责人:张瑞霞
市场规范管理科
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负责监督经纪人、经纪机构和拍卖行为;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登记。
科长:刘莉
企业注册管理科
组织指导内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内资企业信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案件;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科长:白芮光
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科
组织开展辖区内、外资企业监督管理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履行企业信息公示管理职能,查出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反行为;组织指导本地区各类企业、个体户、商品交易市场信息公示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科长:王峰
公平交易科
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贿赂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查处走私贩私和其它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依法查处直销、传销违法案件;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科长:任冬
小微企业发展监督管理科
制定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政策、工作规划,协调市级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各旗区工商局(分局)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微型企业创业人员培训,为微型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后续指导服务;组织开展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私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等工作;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小微企业发展监督管理科加挂个私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牌子。
科长:杨峰岗
个私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
负责研究指导全市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党建工作;指导个私协会各理事单位带头成立党组织,协同各地抓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建立党组织;选派工商系统党员干部担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在“登记申报、年报工商”工作中增加党建工作项目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实时掌握新设、分设、合并、注销的非公有制组织名单,建立和维护好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并指导各旗区工商局建立本级相关党建信息库。制定并督查落实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指导员、出资人和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示范培训工作;总结宣传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验,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杨峰岗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负责拟订全市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案件;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科长:白永祥
商标监督管理科
负责辖区商标行政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指导商标代理工作;负责监督商标印制工作。
科长:乔凤凯
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广告行为,规划指导广告产业发展。
科长:王东升
网络市场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依法组织指导和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科长:刘国发
消费者协会、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负责人:刘美清
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负责人:苏慧
信息中心
负责人:邬雷
党组书记、局长 王仁全: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里程:协助局长分管企业注册登记管理科、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科、小微企业发展监督管理科及行政审批、物资采购工作。
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尚凤岐:督促、检查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郝忠:协助局长分管市场规范管理科、公平交易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 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协会、市场协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及办公室政务(政务公开)、干部人事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磊:协助局长分管法规科、商标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商标协会、广告协会及工程建设工作。
副调研员 康占明:协助王红霞总会计师分管扶贫工作。
副调研员、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副书记 贾宽良:主管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和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2005年10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一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