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粮食局

更新时间:2024-09-13 14:16

鄂尔多斯市粮食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领导班子

局长:韩梅花

副局长:闫美蓉、武再厚

工作职能

1、职能调整

(一)取消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职能。

(二)新增对全市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和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粮食行政执法及贯彻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职能。

(三)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市级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对粮食购销的指导协调,提高全市粮食供应保障能力,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2、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粮食流通、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粮食供需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现代粮食流通发展规划和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建议。

(二)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继续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三)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市《粮食应急预案》,负责全市粮食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和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

(四)贯彻落实和监督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决定的其他政策性粮食油料收购工作。

(五)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工作。

(六)研究拟订全市粮油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对全市粮食市场的供需、价格进行监测和分析,向社会发布粮食市场供求、价格、质量等信息;负责本地区军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与管理。

(八)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推进全市粮食流通科技进步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市粮食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承担各级政府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制定全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仓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确定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流通发展规划和粮食产业化发展以及粮食物流规划和建设。

(十一)指导全市粮食行业财会工作,汇总和分析全市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负责部门财务预算和市直属粮食企事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油利息和费用的管理拨付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政务工作,制定机关的工作制度;负责

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务、纪检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督查、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与管理、计划生育、安全、医疗保险及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全市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承担市级储备粮财务审计监管责任,负责市级储备粮油利息和费用的管理拨付工作;负责粮食行业专项资金申报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编制部门财务预算,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

(三)综合科(监督检查科)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动用市级成品储备粮的建议;组织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及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粮食应急预案的落实执行等有关工作,负责各种政策性粮食的供应管理工作;起草全市贯彻上级机关有关粮食流通政策、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市场体系建设和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粮油质量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和全市粮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和军粮代供站资格的认定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粮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有关粮食行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储备科

负责全市地方储备粮调运和仓储管理,拟订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储备粮规模和总体布局方案,提出市级储备粮收购、销售及轮换计划;承担市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中央储备粮、自治区储备粮与市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及购销关系;指导全市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仓储管理工作。

(五)基础设施建设科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确定设施建设的投资项目;负责全市粮食行业内的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指导农户科学储粮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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