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豫皖苏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

更新时间:2024-06-27 18:29

鄂豫皖苏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红色之根。该合作社是革命队伍的物资供应站,为革命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县合作社运动具有光荣而悠久的历史。大革命时期箭厂河地区属黄安紫云区的一部分,是鄂豫边区农民运动中心。1929年12月,箭厂河苏维埃政府在箭厂河河埂上创办了一个消费合作社,取名“十美公”杂货店,该社比1928年10月赣西南苏区吉安县东固区成立的中央苏区首家消费合作社仅晚了不到一年时间,它的成立标志着河南省合作社组织的诞生,是河南省第一个消费合作社,也是鄂豫皖苏区第一个农民消费合作社。

1938年,受新四军第四支队留守处负责人郑位三指派,共产党员冯学明、吴维和拿800元公款,在箭厂河南港街办起了合作社,其实即地下党组织和地下交通站,冯学明担任主要负责人

箭厂河消费合作社成立后,一直在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活动。革命高潮时期,该社曾为红军提供30多万斤粮食和数万斤猪肉及鸡鸭鱼蛋;革命处于低潮时期,该社又拿出大量的钱物救助红军家属,并以经商为掩护,负责红军的交通联络工作;抗日战争时期,该社又是党重要的地下交通站,为党领导的抗日武装传递情报、运送粮食,接待护送董必武等大批党的军政要员,为中原地区抗日战争发挥了重要作用。1938年秋,董必武安徽武汉途中,他路经箭厂河曾与冯学明、吴维和接头,并作出重要指示。并且董必武是由负责人冯学明、吴维和护送去湖北红安县的。

这个交通站实为新四军军部、中共中央中原局、武汉八路军办事处新四军五师师部(师长李先念)转送重要文件、接待护送上级领导的地方,为此后鄂豫边区的抗日战争作了大量的工作。当时,除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及规定的经济指标和支援五师的物品外,箭厂河街公办合作社还解决了地方党召开各类会议的经费和地方需要的特别费和交通费。1938年秋,郝惊涛在段冲余家举办的训练班和鄂东地委书记程坦楼子洼召开的黄麻经、安麻等县区以上干部会议所需费用都是由冯学明合作社提供,此外还运用合作社救济生活困难的抗日军人家属,为支持抗日战争和后方根据地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消费合作社早期的负责人冯学明同志为了保守党的秘密和供销合作事业,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和酷刑,坚贞不屈,大义凛然,1944年,国民党第三次反共高潮中,由于叛徒的出卖,箭厂河街共产党地下交通站被暴露,冯学明同志不幸被捕。经扶县保安团为了从他嘴里得到箭厂河地方党组织情况,对他动用了电刑吊打、火杈烙、老虎凳、轧杠等酷刑,他仍坚贞不屈,后经地方党组织将他营救出狱后、因伤势严重三天后壮烈牺牲,英勇就义。

纵观箭厂河消费合作社的发展历程,自创立开始,历经土地革命解放战争抗日战争等多个历史时期,一代代人为了党的建设、为了革命的胜利、为了受苦人民的解放,敢为人先、勇于创新,敢想敢干、不怕牺牲,前赴后继、无私奉献,实现了流血的传承。以冯学明、吴维和为代表的老一辈合作社人,在为革命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养成了服务大局、心系群众、不畏艰险、勤俭节约、民主管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同时,他们的英雄事迹和榜样力量又时刻激励着后来的供销社人奋勇前行。

为有效保护箭厂河消费合作社旧址这一珍贵的革命历史遗产,1985年,箭厂河乡供销合作社在县社和县文物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建成了消费合作社旧址陈列馆,旧址占地150平方米,设立两个文物陈列室,内存近100件文物和图片,分为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4个专题陈列板块。1985年省供销社拨专款对旧址进行了局部修缮,曾在新县战斗和生活过的原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程子华为其题写了“鄂豫皖苏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匾额。1992年2月,该旧址被新县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省供销社再次拨款对旧址进行了完善。1996年,原省供销社主任邓建民为该址题字“继承革 命优良传统,发展供销合作事业”。

2013年12月份省供销社主任会议同意将鄂豫皖苏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旧址命名为河南省供销社系统革 命传统教育基地。旧址作为鄂豫皖红色旅游景点的核心区——箭厂河革命旧址群典型红色遗址之一,被列为大别山干部学院教学点。

2015年该社实施鄂豫皖苏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旧址恢复重建工程,筹建纪念馆,2016年年初,工程竣工并完成文物征集和布展工作。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命名的全国供销社系统基层社标杆社。

鄂豫皖苏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红色之根,在革命战争和新中国建设时期作出了巨大贡献。

鄂豫皖苏区消费合作社旧址(新县箭厂河乡箭厂河村)已入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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