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23 16:17
采取,读音cǎi qǔ,汉语词语,意思为采纳听取、选取实施、采摘、收取。
1、采纳听取;选取实施;采摘;收取。
2、选择取用。
《汉书·刘向传》:“故采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显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
清·黄遵宪 《自序》:“凡事名物名,切於今者,皆采取而假借之。”
《元典章·户部二·官吏》:“合用柴薪,斟酌周岁可用数目,於农隙时……差倩人力騐数采取。”
清·朱仕琇 《重游灵应峰记》:“峰上古木万株,多产药卉,邨人采取之。”
《汉书·王莽传中》:“命县官酤酒,卖盐铁器,铸钱,诸采取名山大泽众物者税之。”
《后汉书·皇后纪上·光烈阴皇后》:“其日,降甘露於陵树,帝令百官采取以荐。”
《续资治通鉴·元仁宗延祐七年》:“开燕南 、 山东河泊之禁,听民采取。”
汉·王充 《论衡·书解》:“能令其言可行,不能使人必采取之矣。”
唐·元稹 《序》:“后之审乐者往往采取其词,度为歌曲。”
清·顾炎武《桃叶歌》:“ 越州 女子颜如花,中官采取来天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