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7 22:47
出处
《汉书·艺文志》曰:“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政也。”《食货志》曰:“孟春之月,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献於天子。”采诗,谓采取怨刺之诗也。
采诗官
采诗听歌导人言。
言者无罪闻者诫,下流上通上下泰。
周灭秦兴至隋氏,十代采诗官不置。
郊庙登歌赞君美,乐府艳词悦君意。
若求兴谕规刺言,万句千章无一字。
不是章句无规刺,渐及朝廷绝讽议。
诤臣杜口为冗员,谏鼓高悬作虚器。
一人负扆常端默,百辟入门两自媚。
夕郎所贺皆德音,春官每奏唯祥瑞。
君之堂兮千里远,君之门兮九重闭。
君耳唯闻堂上言,君眼不见门前事。
贪吏害民无所忌,奸臣蔽君无所畏。
君不见厉王胡亥之末年,群臣有利君无利。
君兮君兮愿听此,欲开壅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