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分类调整

更新时间:2024-11-06 10:52

重分类指会计报表的重分类。它调表不调账,即不调整明细账总账,只调整报表项目余额。具体说来,它根据会计明细科目期末余额而非总账余额(净值)而定,当资产类往来会计科目期末出现贷方余额时,这时不再是债权而是一种债务,应重新分类到负债类科目;反之,当负债类往来科目期末出现借方余额时,这时不再是一种债务而是一种债权,应重新分类到资产类科目中去。如果不这样进行重分类而直接以总账余额反映到会计报表当中,则不能反映资产负债的本来面目,甚至导致财务指标异常。比如,应收账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贷方余额,这时应将它重分类到预收账款当中。同理,应付账款某一明细科目期末出现借方余额,这时应将它重分类到预付账款当中。因此,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为重分类的对应科目。

必要性

会计账户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中,有时会出现账户的总账明细账的余额为负数的情况。比如在利润表(亦即损益表)的税前利润,或者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这些项目的余额为负数时,作为会计师,可以以红字记账,即“财政赤字”;也可以颠倒借贷记录。但是,有些账户的余额不能为负数,这样这些账户的余额(无论是总账还是明细账)出现负数,就应当作相应的调整。

例子

举一个例子说明所有问题。

【例】某公司年度资产负债表中部分账户总账和明细账余额如下:(单位:百万元)

应收款项——应收账款(甲公司) 500 应付款项——应付账款(甲公司) 200

(乙公司) (50) (乙公司) (70)

(丙公司) 250 ——其他应付款(甲公司) 50

(丁公司) 10 (乙公司) (5)

——其它应收款(甲公司) 52 (丙公司) 25

(乙公司) 20 (丁公司) 10

(丙公司) (2) ——预收账款(甲公司) 100

——预付账款(甲公司) 75 (乙公司) 86

(乙公司) (5) (丙公司) (16)

合计850 合计 380

“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

在2006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中,“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都成为二级账户,其所属的一级账户为“应收款项”。本例题中“应收账款”的乙公司余额、“其它应收款”的丙公司余额为负数,不符合相关准则规定。

“应付账款”和“其它应付款

在新《会计准则》中,“应付账款”和“其它应付款”也降为二级账户,属于“应付款项”这一一级账户。本例题中“应付账款”的乙公司余额、“其它应付款”的“乙公司”余额为负数,不符合相关准则规定。

“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

在新《会计准则》中,“预收账款”为一级科目“应付款项”的二级科目;“预付账款”为一级科目“应收款项”的二级科目。本例题中“预付账款”的乙公司余额、“预收账款”的丙公司余额为负数,不符合相关准则规定。

分录

对此,必须做重分类调整分录如下:

调整分录:

(2)借:应收款项------应收账款(乙公司)50

---其他应收款(丙公司)2

---预付账款(乙公司)5

贷:应付款项---应收账款(乙公司)50

---其他应付款(丙公司)2

---预付账款(乙公司)5

(2)借:应收款项---应收账款(丙公司)16

---其他应收款(乙公司)5

---预付账款(乙公司)70

贷:应付款项——应付账款(乙公司)70

——其他应付款(乙公司)5

——预收账款(丙公司)16

由此,就可以得到正确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如下:

调整后:

应收款项——应收账款(甲公司) 500 应付款项——应付账款(甲公司) 200

(丙公司) 266 (乙公司) 5

(丁公司) 10 ——其他应付款(甲公司)50

——其它应收款(甲公司)52 (丙公司)27

(乙公司)25 (丁公司)10

——预付账款(甲公司) 75 ——预收账款(甲公司) 100

(乙公司) 70 (乙公司) 136

合计 998 合计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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