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8 17:04
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总队(轨道交通分局)是重庆市公安局下设主管轨道交通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内设机构:
重庆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总队(轨道交通分局)下设指挥中心(办公室)、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勤务一支队、勤务二支队、勤务三支队9个内设机构。
二、主要职责:
1.维护全市已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区域(含附属设施)的公共安全;
2.预防、制止、侦查全市已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区域内(含附属设施)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3.维护全市轨道交通区域(含附属设施)治安秩序,参与轨道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处置全市轨道交通区域(含附属设施)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突发性事件;
5.对轨道交通安全和消防实施监督管理;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