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园林局

更新时间:2021-12-13 18:06

重庆市园林局(Chongqing City Garden Bureau)是重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游艺机游乐园的行政和行业管理。

机构概况

局设16个处(室)1个执法队,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建设处、城市绿化处、公园管理处、风景区管理处、规划设计处、科技处、园林经济处、安全保卫处、宣传教育处、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和风景园林行政执法队;另设重庆市创建山水园林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重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城市义务植树办公室、重庆市自然遗产管理办公室和重庆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机构。直属12个单位,其中直属公园6个(动物园、植物园各1个),园林绿化报务中心、科研机构、设计单位、专业技工学校、投资企业、经营旅游服务单位各1个。

截止2007年,全市城市绿地28675公顷,其中公园绿地8046公顷。主城区绿地率32%,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9.5平方米。共有城市公园135个,主城区社区公园273个。挂牌保护古树名木2602株,其中一级179株,二级2423株。

建成国家园林城区3个,国家园林县城2个,国家园林城镇1个,市级山水园林城市(区)21个。创建园林式单位184个,园林式小区102个,园林市街98条,园林式小城镇1个,优秀绿化小城镇45个。最佳绿化单位32个、最佳绿化小区6个、最佳绿化市街36条。评选第一届重庆市十佳园林式单位10个、小区10个、市街10条。规范化管理达标公园19个。园林企业360个,使用农民工近8万人,年产值约30余亿元人民币。

全市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35处,其中国家级6处、市级29处,总面积4782.3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5.8%。大足石刻、武隆喀斯特被分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奉节天坑地缝、南川金佛山被列入国家自然遗产预备名录。

机构职责

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起草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拟订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承担市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管理;参与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化配套指标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并监督实施;拟订有关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和城市园林水域安全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目标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四)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的责任;拟订园林绿化市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单位的资质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管理、质量安全和工程监理; 制定园林绿化工程方面的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承担风景名胜区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由市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规范并监督执行。

(六)组织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国家自然遗产;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指导世界自然遗产、国家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的责任;指导动物园、城市公园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城市公园分级分类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新建城市公园的验收和定级工作;指导城市公园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工作; 指导区县(自治县)城市公园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城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园林绿化先进技术,组织重大园林绿化科技项目攻关及成果推广;开展园林绿化方面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承担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

(九)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园林绿化行业职工队伍建设、专业教育、 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园林绿化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陈勇 局党组书记、局长

卢鹏飞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祖 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葛怀军 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

石继渝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张淑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 川 巡视员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 常运转工作;承办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承担信息、统计、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重庆市风景园林绿化执法队)

拟订园林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起草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三)城市绿化处(城市义务植树办公室)

组织拟订主城区城市绿化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主城城市规划区绿化工作,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承担重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管理; 组织指导重点绿化工程实施和绿化养护管护工作;指导主城城市规划区园林苗圃建设;承担占用(含临时占用)主城区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以及集中绿化事项的管理;承担城市园林植物和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的职责;承担园林花卉、苗木、盆景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主城区开展园林城市、“森林重庆” 和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负责人:任扬

(四)区县城市绿化指导处

指导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工作;指导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开展园林城市、“森林重庆” 和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区县(自治县)园林式街道、园林式单位、 园林式小区等创建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重点绿化工程实施和绿地养护管理工作。

负责人:丁政

(五)公园处

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城市规划区内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公园分级分类标准并监督实施;承办新建城市公园的验收和定级工作; 指导动物园、城市公园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公园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定点、建设、保护工作。

负责人:李忠福

(六)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保护和发展规划; 依法负责有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审批;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的管理工作;承办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评价和等级申报工作;指导监督由市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组织世界自然遗产、国家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负责人:张诚

(七)规划设计处

组织拟订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拟订有关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工作,承担区县(自治县) 城市绿化规划审核工作;参与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

负责人:徐华明

(八)园林市场管理处

监督管理园林绿化市场,拟订园林绿化市场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管理、质量安全和工程监理;依法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开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

负责人:张蕙心

(九)计划财务建设处

拟订园林绿化经费计划、年度基建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绿化赔偿费、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费、集中绿化建设费收缴管理办法并依法收缴;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统计工作。

负责人:王冰

(十)科技标准处

拟订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项目立项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园林绿化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重大科技项目 攻关及成果推广;承担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拟订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负责人:周智勇

(十一)安全保卫处(应急处)

监督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消防和劳动生产安全工作;负责城市园林水域安全工作;承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工作。

负责人:夏德辉

(十二)宣传教育处

承担宣传工作;承担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承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行业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拟订园林绿化行业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邹华德

(十三)组织人事处

承担本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党建工作;承担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人:黄建

历史沿革

1953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建设局增设园林科,始有专管园林的业务机构,区县多为建设科兼管。1955年,市人民政府调整机构,撤销市建设局,园林科及所管业务移交市公用管理局。1957年,成立城市建设局市公用局园林科及业务移交城市建设局。1958年,精简市级机构中市城建局园林科改为园林管理所(办公地址:鹅岭公园内),15个直属单位除鹅岭公园外其余(7个公园、4个苗圃、2个花木门市,1个风景林站、1个路树队、421名职工),下放所在区管理。1960年,为加快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在园林管理所的基础上,与市农林水利局林业科成立市园林管理局(办公地址:鹅岭公园内),将原下放各区的园林绿化单位和区县林场收归局管理。1970年,市园林管理局人员及业务并入市农业局。

1971年,要市城市建设局领导下成立市园林管理所,1974年改为园林管理所,1980年改为园林管理局。1997年,重庆直辖市成立时,改为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

直属单位

获得荣誉

1997-2007年重庆市园林局获奖情况

国家级

1998年 第二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组织奖

1998年9月 第二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园林景点布置三等奖

1999年 在中国‘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展出中获大奖1个、金奖7个、银奖12个、铜奖10个

2003年4月 南山一棵树获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五一劳动状

2003年7月 被建设部评为创建园林城市先进集体

2003年10月 被中国建设职工政研会园林分会评为2002-2003年度园林绿化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会先进会员单位

2003年12月 被建设部评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先进单位

2004年5月 第六届中国赏石展暨国际赏石展金奖1个、银奖1个、铜奖5个

2004年9月 第五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组委会城市人民组织钻石奖1个、盆景艺术金奖1个、银

奖3个、铜奖2个,插花艺术优秀作品奖4个

2004年10月 中国第六届中国盆景展组织展览金奖1个、铜奖2个

2004年11月 中国第八届菊花展览专项奖6个、百菊赛奖1个、插花艺术奖4个、展台布置艺术奖金奖

1个

2005年5月 中国第七届中国赏石展暨国际赏石展金奖1个、银奖1个、铜奖7个

2005年9月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第八届亚太地区盆景赏石艺术展银奖1个、铜奖2个、佳作奖3个

2006年3月 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先进集体

2007年 重庆市园林局获得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2007年 监察室获得全国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

2007年 市鹅岭公园管理处获得中国建设职工政研会园林分会2006-2007年度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市级

1999年3月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1999年元旦春节群众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

1999年3月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1999年元旦春节群众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工作奖

1999年5月 被评为‘99中国重庆投资贸易洽谈会和‘99中国重庆第四届三峡国际旅游节组委会授予

组织奖

1999年12月 被重庆市政府评为中国‘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重庆展团参展工作优秀组织奖

2001年6月 被第六届“一会一节”活动组委会评为最佳组织奖

2002年5月 被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评为AAPP会议筹备及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2002年12月 被重庆市人民政府评为重庆市2002年度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达标奖

2004年6月 第九届中国重庆投资洽谈暨全球采购会优质服务奖

2005年10月 被重庆市规划展览馆筹展工作领导小组评为规划展览馆筹展工作先进集体

2005年11月 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评为2005年亚太城市市长峰会主城区城市环境整治和建

设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11月 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5年亚太城市市长峰会筹办先进集体

2007年 重庆市园林局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07年春季战役先进集体

2007年 重庆市园林局获得重庆环保世纪行2003-2007年度先进单位

2007年 重庆市园林局获得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2007年 重庆市园林局获得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联合表彰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市动物园、市南山植物园、重庆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园林局绿化处获得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先进集体

安全保卫处获得市公安局年度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

组织人事处获得市委老干部局老干部统计年报全优单位

市南山植物园获得重庆直辖十周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市南山植物园管理处获得重庆市年度住房公积金工作先进单位:

市动物园团支部获得2007年度“重庆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市动物园票务组获得市总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称号

部门级

1997年1月 被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评为先进集体

1998年1月 被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重庆市1997年度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先进集体

1998年1月 被重庆市公安局评为1997年公安保卫工作先进单位

1998年2月 被重庆市公安局评为1997年度文保系统先进集体

1998年12月 被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评为第七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宣传工作优异成绩奖

1999年3月 被重庆市公安局评为1998年度文保系统先进集体

1999年3月 被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重庆市1998年度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先进集体

1999年10月 被重庆市公安局评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周年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

2000年2月 被重庆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评为1999年度重庆市防火安全先进集体

2000年3月 被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重庆市1999年度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先进集体

2000年7月 被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1年5月 被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重庆市200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2001年7月 被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2年1月 获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先进基层工会组织奖

2002年1月 被重庆市公安局评为2001年度文保系统先进集体

2002年5月 被中共重庆市直机关工委、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科协评为市直机关“科学健身,拒绝

邪教”体育表演赛拔河比赛三等奖

2002年7月 被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重庆市200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2002年度 被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评为2002年度重庆市对外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2月 被重庆市公安局评为2002年度文保系统先进集体

2003年2月 被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老干部局评为2000-2002年度老干部工作先进

集体

2003年2月 被重庆市公安局评为重庆市文保系统2002年度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

2003年3月 被共青团重庆市委评为2002年度“双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2003年4月 被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2002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2003年7月 被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4年3月 被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200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2004年5月 被重庆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评为《重庆市厂务公开条例》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2004年6月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被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老干部局评为先进离退休干部

党支部

2004年8月 被市直机关工会联合会评为“合格职工之家”

2004年11月 被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文明办授予“委级文明单位”称号

2005年3月 被重庆市档案局评为2004年度市级机关档案工作及2004年度档案工作执法双优单位

2006年5月 被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文明单位

其他

2002年1月 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被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评为2001年度先进学会

2003年6月 被渝中区禁毒委员会评为2002年度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先进集体

2003年12月 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被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评为二星级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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