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学联盟

更新时间:2024-01-08 11:17

“重庆市大学联盟”(UNIVERSITY ALLIANCE IN CHONGQING)地处全国九大中心城市之一、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重庆市,由重庆大学西南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邮电大学七所高校联合发起并成立。

联盟简介

重庆市大学联盟是从人才培养、学科研究到教学互助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的大学联盟,首批成员包括重庆大学西南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六所大学。

2019年6月21日,重庆市大学联盟理事会会议(2019)通过了重庆邮电大学加入联盟的申请。

成立时间

2011年6月9日

发起大学

重庆大学

成员简介

重庆大学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创办于1929年,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2000年5月,原重庆大学、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成新的重庆大学,以建筑、土木、环保、机电、能源、材料、信息、生物、经管等学科优势而著称。

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学校。

由原西南师范大学、原西南农业大学于2005年7月合并组建而成。发源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西南地区开中国新学的川东师范学堂,在西南大学百年的发展历程中,积淀了深厚的人文底蕴,铸就了“特立西南、学行天下”的大学精神及其办学特色。学校的家蚕基因组研究居世界领先水平,教育学、心理学、农学居全国先进水平,生命科学、管理科学优势明显。

重庆医科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而成。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院校之一,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为基础,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正式挂牌成立,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始建于1954年,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首批八年制医学教育高校。

四川外国语大学

四川外国语大学(Sichu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简称“川外”(SISU),始建于1950年4月,是在邓小平刘伯承贺龙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创立的,历经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政大学俄文训练团、解放军第二高级步兵学校俄文大队、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俄文系、西南俄文专科学校、四川外语学院和四川外国语大学等六个发展时期,郭沫若亲笔题写“四川外语学院”校名。

重庆邮电大学

重庆邮电大学(Chongq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简称重邮,坐落于中国重庆市主城区南山风景区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是国家“2011计划”核心协同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布点设立并重点建设的四所邮电高校之一,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联盟合作

重庆市大学联盟成员间的合作覆盖了包括制度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公共资源共享与共建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多个领域。

此外,该联盟还将积极推动联盟成员之间的图书文献、实验设备、信息资源等的共享与共建,推进联盟成员之间医疗、体育等资源共享,相互开放校园。

学分互认:四川外语学院校长李克勇说,联盟章程中都标明了,成员学校要实现学分互认,按照要求提供一定规模辅修/双学位教育,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颁发相应的证书,“就拿川外来说,川外有13门外语,其他联盟成员高校的同学都可以来选修。”

学生互换:李克勇介绍,每学年各成员学校还可拿出自己的优势特色专业接收交换生,联合编写共有课程的教材,建设远程教育平台,把优质教育资源在平台上进行共享。

互聘老师:根据合作协议,联盟成员学校间还可互派互聘教师授课、指导毕业设计、指导学位论文,还可在教师间进行交流和资源共享,每年还可选派优秀管理人员在各学校间相互挂职交流。

高端人才共引共享平台: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举了一例子,说以前邀请国际知名学者来重庆讲座要花不少精力和费用,如今一位国际知名学者来渝后,就可以在各个高校里进行讲座,共享优势资源。

共享资源:联盟成员学校之间还将在网络资源共享、图书情报资源共享、教学实验室及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等方面全面开放。

联盟章程

重庆市大学联盟章程(审议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部分高等学校以促进相互间合作和发展为目的,发起成立《重庆市大学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联盟的名称:

中文名称:重庆市大学联盟

英文名称:UNIVERSITY ALLIANCE IN CHONGQING(缩写:UAC)

第二条 联盟发起单位

重庆大学、西南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四川外语学院

第三条 联盟的性质

联盟是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相互促进、整体提升目的而由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部分高校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非法人的大学联合体。

第四条 联盟的宗旨

本着自愿、平等、合作、发展的原则,在联盟成员之间建立起一种长期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和利用联盟成员学校的特色和优质办学资源,开展互补性合作,提升各联盟成员的教育质量、办学水平与社会声誉,实现联盟成员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联盟依据《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各类活动,接受有关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

第六条联盟的住所地在重庆市。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联盟成员学校为高等学校单位

第八条联盟设立理事会,为联盟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成员由联盟学校校长组成,理事长由联盟学校校长按照理事会确定的顺序轮值担任,任期一年。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理事长可以召集临时会议。

第九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联盟的章程及联盟内部的管理制度。

(二)审定联盟工作计划。

(三)审批新成员的加入。

(四)筹备、召开联盟理事会会议。

(五)领导所属机构开展活动。

(六)决定联盟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联盟设立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各成员学校指定一名副校长任委员,执委会主任委员由重庆大学推选一名副校长,报理事会批准并聘任。

第十一条联盟下设秘书处。秘书处为联盟日常办事机构,由执委会领导。秘书处设在重庆大学。

秘书处成员由联盟高校有关部处领导组成。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工作人员若干。秘书长由重庆大学指派。

秘书处具体负责联盟的办公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联盟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联盟财会工作,联盟的文字、档案工作等。

第十二条联盟的共同事务,需经所有成员同意后方能生效,对联盟的共同文件中的保留条款,成员学校可在申明“无责”条款后签署。

第三章 合作领域

第十三条制度建设

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现代大学办学理念,以先进的理念指导成员学校和联盟的发展。促进联盟成员学校之间管理制度创新和管理经验的交流、借鉴。

第十四条学科建设

加强联盟成员学科之间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或优势相长,促进各优势学科更好发展。推进成员学校学科建设互补发展,提高学科建设的统筹协调能力。

依托各成员学校优势,通过共同建设研究中心、学院等,促进交叉和新兴学科建设。

第十五条人才培养

促进学生尤其是研究生在成员学校之间的跨校交流与培养,加强成员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协调。联合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开展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与试验。

联合开展教改研究与教材建设,实现市级以上精品课程资源的协同开发与共享。建立联盟内部学工系统及学生组织间的常态联系机制,联合组织学生开展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社会实践与校园文化等活动。

第十六条队伍建设

推进联盟成员间的教师兼聘制度建设,促进跨校授课、跨校指导学生等,实现优质师资共享。联合开展教师招聘与培训工作,联合共聘高水平研究人员与教授,推进教师资源共享。

推动联盟成员之间管理干部的交流,选派优秀管理干部相互挂职锻炼,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七条科学研究

联盟成员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优势科研平台在联盟内部实现开放。以联盟成员的优势科研领域为支撑,联合共建研究中心。建立联合科技攻关机制,联合申报和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或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鼓励和支持校际间院系和教师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技术创新联合攻关;联合举办各类高端学术论坛及系列讲座,努力提升联盟成员的学术氛围与学术水平。

第十八条社会服务

联合建立多学科组成的高端智库和开放式研究机构,积极参与重庆区域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建设,为重庆市实现“314”部署总体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服务;聚焦国家及重庆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战略主题,

围绕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坚持产学研合作,联合开展核心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开发;联合推动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建设,完善重庆高等学校技术市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联盟高校融入和服务地方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第十九条国际交流与合作

推动联盟团体(成员)与国际知名大学建立合作交流平台,积极参与国际学术合作与竞争,联合聘请高层次外籍专家,提高引智效益。协调来华留学生招生工作,加强留学生培养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整合盟校力量,积极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第二十条公共资源共享与共建

积极推动联盟成员之间的图书文献、实验设备、信息资源等的共享与共建。推进联盟成员之间医疗、体育等资源共享,相互开放校园。

第二十一条联盟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领域。

第四章 合作方式

第二十二条联盟鼓励成员学校之间开展多种方式的合作,联盟部分成员学校之间可以签订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联盟成员之间协议不得出现针对任何成员学校的歧视条款。

第二十三条在遵从联盟宗旨的情况下,联盟成员学校有权利与联盟外其他学校签署双边或多边协议,在不损害该成员学校自身核心利益的情况下,相关协议产生的利益应在本联盟学校间分享。

第二十四条联盟成员学校在获得理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以本联盟名义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或申请政府和社会支持。

第五章 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五条联盟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监督和质询联盟的工作,对联盟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二)参与联盟的各项重大事务和日常活动;

(三)自愿加入、自由退出本联盟;

(四)其他符合联盟章程规定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联盟成员应履行下列基本义务

(一)遵守联盟章程,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

(二)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决定;

(三)缴纳联盟规费,并根据理事会、执委会会议决定提供一定的经费;

(四)积极主动配合联盟工作,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章 加入与退出

第二十七条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都可以自愿申请成为联盟成员,但须承认联盟章程,愿意履行联盟成员义务,并经联盟成员一致同意后方可入盟。

第二十八条联盟成员可遵照相关程序自愿申请退出联盟。联盟成员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不履行成员义务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劝其退出联盟;

联盟机构

理事名单

执委会名单

秘书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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