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17:42
巫溪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当时直属川东万县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人民法院管辖,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内。迄今办公大楼先后三次迁址。新办公大楼位于新城马镇坝片区,建设用地10.091亩,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已于2010年6月投入使用。
1950年,巫溪县人民法院成立,当时直属川东万县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人民法院管辖,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内。迄今办公大楼先后三次迁址。新办公大楼位于新城马镇坝片区,建设用地10.091亩,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已于2010年6月投入使用。法院审判大楼坐落于新城马镇坝丰益路168号,最近几年受理案件大幅增长,从2009年的2250件,增加到2013年的3020件,增幅达21.02%,年均增幅达7.01%。
巫溪县人民法院内设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群众工作科、审管办、研究室、立案庭、刑庭、行政庭 、民一庭、民二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14个机构,6个派出人民法庭 。现有中央政法编制102名,实有在岗人员123人(含25名聘用人员)。
近年来,巫溪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巫溪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年均办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为巫溪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可喜的成绩。巫溪法院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宗旨”的理念,为建设平安重庆、法治重庆和打造过硬政法队伍不断提高基层审判工作公信力。
近年来该院共有8个集体、40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和奖励,21名法官受到中共重庆市委、市政法委、市高院和二中院的表彰。2004年第六人民法庭被重庆市高院、市司法局联合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法庭 ;2005年该院被中共重庆市委评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该院被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评为2004-2006年度创建平安区县、建设平安重庆先进单位;2010年成功创建市级卫生单位、市级文明单位;2011年档案工作达市一级标准,成功创建市级工会职工之家;2012年刑事审判庭被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2012年被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为全民健身先进单位。为巫溪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