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总工会

更新时间:2024-09-12 07:20

重庆市工会是由中共重庆市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的重庆市各区县总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

历史沿革

重庆工会于1926年11月成立,在川东掀起反帝反封建斗争高潮。

1927年3月,重庆“三·三一”惨案后,市总工会被捣毁。

1949年12月,成立重庆市总工会筹委会。

1951年3月,重庆市总工会重新组建。

1969年9月,重庆市总工会被撤销,工会停止活动。

1973年,工会组织开始整建、恢复工作。

1978年10月,市总工会召开出席中国工会“九大”代表汇报大会,标志重庆工运和工会工作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1997年6月,重庆市直辖。重庆工运和工会工作进入新阶段。

2015年11月,正式启动重庆工会改革试点工作。

下属机构

重庆市工会现有区县(自治县、市)总工会40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会1个,乡镇、街道工会1113个。全市现有职工450万,已建工会职工294万,专职工会干部3419名,兼职工会干部69833名。全市农民工664万,其中在市内企事业单位的78.3万。

市总工会机关现有11个产业工会,正副主席6人,经审会主任1人,纪检组长1人。有城市职业学院、疗养院、文化宫、职工对外交流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7个。

主要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和工会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市广大职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重庆市委和全国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重庆市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

4、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5、突出代表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乡镇(街道)、园区等为主阵地,充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6、拓展工会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产业工会建设以及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以城镇化率较高的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基础。

7、拓宽工会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职工工作,建设符合广大职工需求的网上职工之家。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做实做强“四季帮扶”、“职工之家”建设、技能提升、法律援助和职工文化等品牌。创新会员发展、联系职工、开展活动的方式,健全完善工会工作效果评价制度,联系和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

8、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安创建,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担市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牵头做好全国、重庆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

9、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推动基层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10、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和工会财产的管理。依法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对下级工会及其有关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进行审查。做好工会国际联络、国际交往有关工作。

现任领导

陈元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

余季平:党组书记,副主席

申 雄:党组成员、副主席

韩瑞碧:党组成员、副主席,机关党委书记

夏秋权: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蒋扬福:党组成员、副主席

杨懿:副主席

王春全:兼职副主席

邓礼彬:兼职副主席

刘 源:兼职副主席

李丹丹:兼职副主席

张青莉:兼职副主席

陈昌伟:二级巡视员

参考资料: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25日,重庆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党支部被表彰为“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1年12月, 重庆市总工会职工权益维护中心(信访办公室)被授予“重庆市应急管理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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