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0 19:31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是将原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市文物局牌子。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市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四)负责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指导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三)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四)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考古和重大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六)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含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市大型文化和旅游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八)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十九)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接待、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信访维稳、机关内部安全和目标考核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等重大调研,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要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机关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研究落实改革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牵头推进机关政府职能转变,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规范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管理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审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
(三)综合协调处。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牵头乡村文化振兴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指导三峡库区文化旅游对口支援及后扶工作。统筹协调假日旅游工作。统筹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
(四)人事处。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导游资格考试工作。
(五)组织干部处(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统筹推进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领导和管理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群团工作。负责统战工作。承担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日常工作。具体管理文化和旅游行业全市性社会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党建工作。承办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事项。
(六)财务处(审计处)。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指导国家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发展资金(基金)项目申报,负责财政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七)规划发展处。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国有、公益性重点项目规划论证,协助推进项目建设。
(八)宣传处。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导控工作。负责机关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建设。组织指导行业宣传报道,承担行业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牵头开展市内文化和旅游节会活动。
(九)科技与大数据处。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创新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科研工作及成果应用转化推广。负责技术质量监督,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指导装备技术提升。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十)公共服务处。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贯彻并监督实施国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旅游饭店、内河邮轮(游船)管理工作。
(十一)艺术处。拟订戏曲、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美术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十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开展传统工艺振兴、非遗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生态区建设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传播、转化、发展工作。
(十三)产业发展处(招商引资办公室)。拟订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融合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文化和旅游项目招商引资,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统筹协调对外投资和贸易工作。
(十四)资源开发处。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协调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和利用。统筹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旅游景区管理工作。
(十五)市场拓展处。负责拟订国内市场交流营销规划。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参与国内交流合作及推广工作。组织及参与市外境内重大促销和节会活动。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
(十六)市场管理处。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统筹协调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十七)安全应急处。拟订文化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文化和旅游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市级文化和旅游节会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传媒机构管理处。统筹协调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牵头编制广播电视专项规划,拟订广播电视产业政策及组织实施。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率频道、节目综合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九)传输保障处。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负责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广播电视“户户通”等基层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广电节目内容管理处(电视剧处)。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市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指导、监管、调控电视剧的播出。承担广播电视节目进出口管理工作。
(二十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
(二十二)媒体融合发展处。指导区县融媒体工作。承担广播电视改革任务,拟订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
(二十三)革命文物处。组织开展革命文物资源调查、认定与登录工作。统筹规划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指导重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实施。负责全市革命文物、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新型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利用工作。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二十四)文物保护与考古处。负责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组织重大文物保护项目、三峡后续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实施工作。承担文物保护和考古有关事务管理及资质、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指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与申报工作。负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审核工作。开展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认定与登录工作。
(二十五)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指导博物馆工作,负责博物馆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承担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工作并推动落实。承担博物馆、可移动文物、社会文物等有关管理事项。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承担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开展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认定与登录工作。
(二十六)文物督察处。负责文物、博物馆单位的安全和督察工作。负责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项目管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督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并督办行政责任追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二十七)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负责拟订对外交流规划。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形象推广工作。组织全市大型文化和旅游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二十八)机关党委。设置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统筹推进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二十九)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
2018年10月23日,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将整合原市文化委员会和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责,加挂市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文化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刘旗表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我市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重庆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着眼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将对全市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博物馆)
主要职责: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调查、发掘、征集、收藏保管、保护、鉴定、研究和陈列展览,以及有关的社会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研究红岩历史、弘扬红岩精神。主要职责是:保护红岩革命历史文化遗址,研究发掘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宣传红岩精神,传播革命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
◆重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主要职责:以市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主要职责:培养大专学历艺术人才,促进艺术事业发展。大专学历教育,艺术专业培训。
◆重庆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川剧院
主要职责:传承、保护、发展川剧艺术,促进文化事业。川剧艺术的创作、改编、演出。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
◆重庆市歌剧院
主要职责:创作演出优秀歌剧剧目和交响乐曲目,为观众服务。主要职责任务:舞台艺术和交响乐作品创作、演出;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相关艺术经营、服务。
◆重庆市京剧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话剧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职责:歌舞艺术创作,各类剧节目及节庆晚会活动策划、导演、宣传、创排、执行、演出,舞蹈、模特、语言、美术、声乐、器乐艺术培训,各类剧节目及节庆晚会活动舞美工程策划、设计、执行及服装、道具、音响等舞台装置设备租赁。
◆重庆美术馆(重庆画院、重庆国画院)
主要职责:提供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成果,促进文化事业发展。主要职责任务: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等美术创作,美术理论研究、学术研究,美术学术交流。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重庆市文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重庆市文化和旅游规划院)
主要职责:开展文化旅游研究和应用。为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服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开展文化和旅游规划相关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重庆市文化艺术研究院(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重庆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重庆市文化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主要职责:开展艺术研究,促进文化发展。戏剧、戏曲艺术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本地区艺术名家研究、艺术院团重要剧目评论;承担艺术考级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组织艺术考级理论研究、学术交流、辅导教师培训和考级活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业务指导等工作。
◆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
主要职责:开展舞台艺术创作,促进文化繁荣。主要职责任务是:戏剧、音乐、舞蹈、曲艺、影视、动漫作品的一度创作及制作。
◆重庆图书馆
主要职责: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文献收藏、流通、开发利用、宣传、利用馆藏文献传播知识文化。提供学科课题、信息服务及研究。负责全市的古籍普查与保护工作。相关社会服务。
◆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主要职责: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图书资料、音像资料搜集、储藏、借阅为少年儿童和少儿教育工作者服务。
◆重庆市群众艺术馆
主要职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群众文艺活动组织、社区文化辅导、区县(自治县、市)文化馆工作指导、大众文艺报刊编辑出版、相关培训。
◆重庆艺术学校
主要职责:培养中专学历艺术人才,促进艺术事业发展。中专学历教育,艺术专业培训。
◆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
主要职责:开展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传承弘扬历史文化.主要职责任务为:承担文化遗产的调查与研究,文物的勘探、发掘和修复,文物保护的规划设计,信息咨询和培训宣传等工作。
◆重庆自然博物馆
主要职责:收藏展览自然历史遗物,弘扬民族文化。自然历史遗物收藏、展示、研究、普及、传播自然科学知识。
◆重庆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旧址陈列馆
主要职责:收藏展览文物,促进文化交流。文物保管、文物展览、文物宣传、相关文物产业经营。
◆大足石刻研究院(大足石刻博物馆)
主要职责:承担大足石刻的保护、研究、管理和合理利用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重庆广播电视监测台
主要职责:为保证广播电视播出质量提供监测保障。承担有线广播电视监测、无线广播电视监测、广播电视节目卫星传输技术质量与覆盖效果监测,广播电视频段监测、无线电频谱监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
◆重庆市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
主要职责:为网络视听节目监管提供监测保障。承担网络广播电视、视听节目等网上传播的监测,以及广播电视收听收看等工作。建立传播监管数据库,整理、汇总、分析监听监看记录,提出处理建议。
◆重庆艺员管理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转企改制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原在编在职人员身份管理,以及未聘人员的继续教育、转岗培训和再就业服务。
◆重庆市文化交流中心
主要职责:开展文化交流。丰富文化生活。组织承办文化交流活动。开展艺术经营、艺术培训和文化咨询服务。
◆重庆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教育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开展文化旅游行业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全国(重庆地区)导游资格考试、导游等级考试相关考务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专业标准化工作;开展相关社会化服务。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主要职能:一是承担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任务。主要包括承担全市文化旅游行业信息系统和委机关办公内网系统、机关门户网站的建设、运维、管理等工作,参与编制文化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技术规范等。二是承担文化旅游行业数据采集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承担文化旅游行业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运用和维护工作,为决策提供服务。三是提供文化旅游公共信息和宣传服务。主要包括承担文化旅游行业信息安全和舆情监测工作,提供文化旅游宣传服务等。
党委书记:冉华章
主任:高琳
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刘晓年
党委委员、副主任:朱茂
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汪华鹰
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赵明全
市纪委监委驻市文化旅游委纪检监察组一级巡视员、一级高级检察官:兰秀发
一级巡视员:幸军
一级巡视员:钟前元
2021年6月25日,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党支部被表彰为“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1年8月18日,由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卫视推出的《路不修通 决不收兵》电视访谈类作品,以及由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新闻频道推出的《见义勇为好的哥遇到毒贩直接拉到派出所》电视消息类作品,被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为“2021年第一季度优秀广播电视新闻作品”。
2021年11月,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场管理处被授予“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2月23日,因在推进纾困政策落实与企业创新发展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受到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