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06:41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是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的一个区级部门。
一、贯彻执行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发展的主要措施和办法,管理、指导教育执法监督工作;研究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二、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下达中小学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三、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
四、统筹管理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指导、规划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调整;审核上报高完中、职业高中的设置、调整、更名;审核审批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设置、调整、更名;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各类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源配备等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负责预算、安排、划拨教育经费;管理国内外对本区的教育援助。
六、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员调配、职称评定工作;直接管理区直属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
七、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八、承担全区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并提出本区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
九、承担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并提出本区自学考试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执行国家和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开考计划。
十、承担各类社会化考试的组织、管理、推广、实施服务工作,负责市教委考试主管部门引进海外及其它非学历考试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地方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教研工作。
十二、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开放、对外交流和教育宣传工作。
十三、管理中小学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及有关学历证书和培训证书的发放。
十四、管理、指导全区教育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实施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的“督政”和对各类学校的督导工作。
十六、管理、指导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归口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综合协调区教委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文秘、机要、对外联系、教育信息和政务督办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和公开电话,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后勤服务、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档案建设工作。
组织人事科
负责全区中小学党建工作,负责全区学校教职工编制、人事调配、工资福利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领导干部的培养、考核、任免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职工职称评聘工作,综合管理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和人事工作。
宣传教育科
负责教育宣传、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学校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计划基建财务科
制定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全区普通教育经费及基本建设,负责对口支援工作和移民学校迁建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
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普通中小学教育、幼儿及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扫盲工作,负责学校德育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负责语委办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综合管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办学工作。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全区性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和艺术比赛活动及学生健康工作。
教育督导室
负责监督、检查乡镇(街道)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教育条例的情况。
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管理、指导教育系统离退休工作,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安稳办
负责管理教育系统治安保卫和学校消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稳定工作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区教委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工作。
教育团工委
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工作。
高校招生科
执行普通高校和各类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承担普通高校和各类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组建考生档案、志愿填报和招生宣传科研工作;承担普通高校和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面试、口试、加试等组织工作;参加普通高校和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有关工作;承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督考工作。
自学考试科
执行自学考试公布的考试大纲、开考计划以及国家和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社会化考试的开考计划和政策规定;承担自学考试宣传和科研工作;承担自学考试、全区社会化考试的报名、编号和考点考场编排工作;承担自考、全区社会化考试统一考试组织工作;承担自学考试考生档案的建立和考籍管理工作,等等。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主任:孙应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