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0 22:45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卫生健康委行政编制2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政策、标准。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改革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街道社区卫生计生队伍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九)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相关工作。
(十)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一)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二)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和疫情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重庆市渝中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重庆市渝中区干部保健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老龄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管理。
(十五)受区委委托,管理重庆市渝中区红十字会机关党务、人事、群团工作,代管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刘 平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兼)
周 琦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潘传波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党委书记
陈 欣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彭 焱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海江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渝中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一)办公室。
(二)组织人事科。
(三)规划财务科。
(四)医政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五)中医与药政科。
(六)老龄健康科(职业健康科)。
(七)疾病预防控制科。
(八)社区卫生健康科。
(九)妇幼健康科(健康促进科)。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2020年10月,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授予“重庆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