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04 13:17
重庆市渝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1988年,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区级机关事务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协助开展政务接待和公务接待;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统一处置,负责部分部、委、办、局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研究制定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及环境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制定全区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的车辆编制计划、编制核定、配备、更新、维修、处置工作;负责管理区级机关部分部、委、办、局的行政经费和预算外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指导、监督、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区级机关办公楼(院)的安全保卫、消防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保健和全区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职工的体检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部分部、委、办、局的医保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行政事务及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指导机关后勤事务工作,推动后勤服务改革和发展;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及事业单位内勤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彭国川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工作。
张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财务管理、安全保卫、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劳务派遣管理等工作;
分管计划财务科、保卫科。
任海燕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会务接待、机关食堂、公共机构节能、卫生保健等工作;
分管综合科、节能工作科、卫生所。
内设综合科(政府接待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保卫科、节能工作科4个科室,下设后勤服务中心。全局有在职干部职工13人,其中:机关公务员9人(编制9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人员2人。合同聘用员工22人,退休职工26人。
2023年8月17日,被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授予“重庆市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