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2 14:49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是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局级。(2018年机构改革,将相关机构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关职责,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知识产权局,作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
(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二)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负责办理商标注册、专利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等相关事务。贯彻落实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统一认定制度,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五)负责建立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制定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负责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知识产权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重庆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贯彻落实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贯彻落实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与重庆市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机关财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承担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工作。
规划与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政策研究,承担知识产权改革创新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承担部门预决算和局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基建计划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知识产权保护处: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指导专利、商标执法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等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对外联络、交流与合作。
运用促进处:负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承担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承担加强知识产权标准化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公共服务处(专利代办处):负责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负责办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注册、登记及处理有关事务。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何大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范俊安
2021年12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