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1 21:06
重庆市移民局为重庆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三峡重庆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及三峡后续有关工作。
局党组书记、局长暂缺: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研究室和移民信访稳定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亮:分管组织人事、三峡后续规划、移民就业培训和移民资产管理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彦:分管小南海水电站移民、市内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移民咨询监理、安全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丽娟:分管移民后期扶持扶助(含扶贫工作)、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党委及工青妇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局办公室工作、联系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罗治洪:分管三峡移民安置、对口支援及经济合作、外迁移民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移民信访稳定工作,
总会计师郭晓锋:分管计划财务、审计稽察工作。
副巡视员杜华山:协助彭亮同志分管规划工作。
(一)贯彻执行三峡移民、水库移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移民地方性法规、规章,研究提出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后续工作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后续工作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三)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审查区县(自治县)移民年度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审核和监管项目使用计划,安排和管理移民资金和物资,处理移民搬迁安置规划中的遗留问题;组织协调移民外迁、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等工作;审核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文物保护搬迁年度计划,承担移民概算资金中安排的环境保护和高切坡治理资金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后期发展扶持工作,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使用和管理三峡库区基金,审核监管重大扶持和发展项目。
(五)负责三峡水库重庆库段综合管理工作。
(六)负责彭水、银盘、小南海、朱杨溪等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信访工作,协助库区区县(自治县)做好移民稳定工作。
(八)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和重大宣传活动。
(九)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就业培训工作。
(十)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区县(自治县)移民机构正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机关信息、统计、安全、保密、制度建设及年度目标管理工作。
(二)规划处。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后续工作规划的编制;处理移民搬迁安置规划中的遗留问题;负责移民安置规划概算调整和新增投资项目的规划管理;承担三峡移民重大单项工程设计审批相关工作;审核库区文物保护搬迁年度计划;负责库区移民安置区高切坡项目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及彭水、银盘、小南海、朱杨溪等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年度计划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承担移民资金拨付及使用监督工作;统计、检查移民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移民资金价差的测算工作;承担库区移民系统行政管理经费的分配与监管工作;负责移民物资计划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承担移民资金财务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库区移民统计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
(四)组织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组织、人事、表彰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承办人员出国(境)相关工作;承办局党组和市管干部日常事务;受市委移民工委委托,配合市委组织部考核库区移民区县(自治县),指导移民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
(五)研究室。负责组织移民及三峡水库管理综合性宏观政策研究、重大综合性课题调研工作;编制全局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综合性文稿的组织撰写工作。
(六)政策法规处(宣传办公室)。组织本系统依法行政与普法教育;组织协调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起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负责移民宣传工作;承担系统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七)三峡移民工作处。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农村移民安置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城市(县城)移民迁建和专业设施复建项目年度计划的审核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迁建企业大类结算资金计划的分解和督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分解下达三峡库区电力扶持资金。
(八)移民发展扶持处。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责城镇移民困难扶助工作;承担重庆三峡库区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移民重大扶持项目审核和监管工作;参与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的使用监管和移民重点人群的社会保障工作。
(九)外迁移民工作处。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外迁移民工作;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生态移民安置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十)三峡水库综合管理处。负责三峡水库重庆库段综合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研究提出三峡水库管理制度;负责水库消落区的管理和水库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生态屏障区建设规划的实施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实施三峡水库管理工作考核。
(十一)大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处。负责审核彭水、银盘、小南海、朱杨溪等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承担移民搬迁安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与业主衔接移民资金到位和移民资金监管工作;研究提出移民安置政策和管理办法;协调解决移民搬迁安置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经济合作处(重庆市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办公室)。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及经济合作有关单位来渝考察、洽谈的接待和联络工作;承担主城区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协调及考核工作;研究提出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招商引资的政策建议。
(十三)移民就业培训处。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就业、培训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和管理工作;负责移民就业、培训优惠政策的实施工作;承担移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负责移民生产技术技能培训及区县(自治县)移民干部培训工作;承担移民职业学历教育中的资金筹措、使用监督及生源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调研和协调移民就业、培训中重大问题;协调和考核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的移民就业及培训工作。
(十四)信访处。负责处理和接待移民来信、来访;负责对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信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及业务指导;协助库区区县(自治县)做好移民稳定工作。
(十五)审计处。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审计和监督;负责对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淹没区县(自治县)及接收安置移民区县(自治县)移民局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上级稽查机关、审计部门委托或配合开展稽查、审计工作。
(十六)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省部级以下的公务接待;负责本局各类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本局车辆管理;负责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本局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计划、购置与管理;负责职工福利服务工作。
(二)移民工程咨询监理中心。负责重庆库区移民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管理、协调和监督;负责对重庆库区从事移民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认证,以及规定范围内的准入及业绩考核;依法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庆库区移民监理细则;承担重庆库区重大移民工程项目设计成果的评估;参与重点移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组织评估;负责移民工程实施过程中重大技术经济问题的调研和咨询;依据《建筑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及三峡工程移民建设监理规定,组织开展移民工程监理经验总结和交流;配合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做好其有关回复工作。
(三)培训办公室。负责年度移民培训计划建议的提出及其实施管理工作;负责重庆库区移民干部的培训工作;指 导、管理和协调重庆库区移民培训工作;配合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做好其有关回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