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30 11:33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重庆五中法院)成立于2006年8月5日。办公地址位于重庆市政治、商业、文化中心的渝中半岛,司法管辖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5个主城区和綦江区、永川区、江津区、荣昌县4个近郊区县的重大、复杂一审案件和全部二审案件,辖区总面积1.1万平方千米,总人口800余万人。
重庆五中法院党组现有班子成员8名。其中党组书记、院长1名,副院长3名,纪检组长、执行局长、政治部主任以及副巡视员各1名。现有政法编制343名,内设15个审判业务部门和7个综合部门,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12人。目前全院干警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有294人,占96.71%;拥有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124人,占40.79%;6名干警正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重庆五中法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干部处和宣传教育处)、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执行裁决处、执行实施处和执行管理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司法警察支队、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等22个正处级职能部门。
文明以止,化成天下。重庆五中法院确立“德正法公,民本业精”为院训,着力培养和营造团结、务实、敬业、奉献的法院文化。德正,是立身之本、是一种品质,坚守明德惟馨,廉洁清正;法公,是一种理念,坚守执法如山,秉公无私;民本,是一种追求,坚守司法为民,以人为本;业精,是一种态度,坚守勤奋敬业,精益求精。“德正法公,民本业精”凝炼出全院干警对事业的执着信念与不懈追求,体现法院亲民、爱民、为民的时代心声!
院长:胡红军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袁胜强
副院长:蒙洪勇
2008年重庆五中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先进集体”,民一庭被评为“全国法院民事审判先进集体”;2009年民一庭被中央政法委、总政治部评为“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重庆五中法院首获“全市优秀中级法院”称号,刑一庭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打黑除恶”集体一等功称号;2011年重庆五中法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并被评为市级档案管理“示范单位”,民一庭荣获“重庆市先进政法单位”。 2012年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3年先后获得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调研工作先进法院、执行工作先进法院和队伍建设先进法院。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4月2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其全国工人先锋号。
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重庆破产法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