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06: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属第四区。
1949年后,属重石区。
1958年,与版石乡合并成立超英公社。
1961年,析置重石公社。
1968年,并入版石公社。
1969年,划出,复设重石公社。
1984年,改乡,置重石乡。
1997年,重石乡辖重石、青龙、泥口、共和、槐树、莲塘、黄坑、小水、官布、大坑、长岭下、罗坑12个行政村。
2011年末,重石乡辖重石、大坑、莲塘、共和、黄坑、官布、长岭7个村民委员会;下设79个村民小组。
2018年,重石乡辖1个居委会,重石、大坑、莲塘、共和、黄坑、官布、长岭等7个行政村,92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重石乡辖1个社区、7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重石村。
重石乡地势西南高、东北低。辖区内丘陵地占60%、山地占40%。主要山脉有猫狮寨、海螺寨(位于重石村东2千米处)。境内最高点海螺寨,海拔525米;最低点共和村泥口太斜面,海拔200米。
重石乡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秋季温和,夏季炎热,冬季寒冷。多年平均气温18℃,1月平均气温8.3℃,7月平均气温29℃,全年无霜期平均297天,年平均降水量1680毫米,光照充足。历年平均相对湿度77%,平均干早指数0.76,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163.8毫米。
重石乡有濂江、迳水、龙溪等赣江源头汇流于此地。
重石乡主要自然灾害有春寒、低温、高温干热、旱涝、冰冻、冰雹及地质灾害等。
重石乡的地下矿藏有瓷土和稀土。
2011年,重石乡有农业耕地面积7711亩,人均0.49亩。
2011年末,重石乡辖区总人口16126人,其中城镇人口523人。另有流动人口7018人。总人口中,男性8421人,占52.2%;女性7705人,占47.8%。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人口出生率7.8‰,人口死亡率5.93‰,人口自然增长率1.87‰。
2018年末,重石乡总人口17723人,常住人口11030人,流动人口6693人。总人口中,男性9029人,占50.94%;女性8694人,占49.06%,以汉族为主,有2个少数民族分布各村。
截至2019年末,重石乡户籍人口17808人。
2011年,重石乡财政总收入466.7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53万元,人均财政收入223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836元,比上年增长7.6%。
2018年,重石乡实现生产总值7026.68万元,同比增长7.27%;同比增长8.48%。
2019年,重石乡有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5个。
2011年,重石乡农业总产值达1900.4万元,比上年增长1.6%,农村经济总收入达4871.93,比上年增长2.4%。农业增加值占全乡生产总值的39%。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生产粮食4655吨,人均298千克;蔬菜种植面积1730亩,产量1808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及家禽为主。畜牧业收入754.12万元,比上年增长1.6%。渔业以山塘、水库为主,养殖水面353亩,鱼塘养殖产量33.5吨,渔业总产值141.3万元,比上年增长1.9%。水果种植面积7035亩,主要品种有脐橙、加工橙和水蜜桃,产量9500吨。农民住宅四旁树木1万株,森林覆盖率85%。
2011年末,重石乡工业总产值259.7万元,比上年增长5.7%,工业增加值占全乡生产总值的5%。多为传统工业,小作坊式经营,有彩灯厂1个、选矿场1个、沙场2处,石灰膏厂1个,红砖厂2个,黏土砖厂1个,页岩砖厂1个。
2011年,重石乡各类存款余额5198万元,人均储蓄3223元。
重石乡有右版线省道过境,西至版石,东经天心镇至会昌县。还有安(远)会(昌)公路过境。
2011年末,重石乡有文化艺术团体1个,其中团体会员7个,演职人员4人,年演出32场次,观众达628人次;电影放映单位1个,年放映24场次,观众达296人次;俱乐部1个,文化专业户4个,建筑面积288平方米的文化站1个;农家书屋5个,藏书1500册。开展专题文艺演出6场次。
2011年末,重石乡有幼儿园(所)4所,小学7所,在校生1658人,专任教师9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809人,专任教师46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教育经费达750.08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74.25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428.13万元,预算内教育事业费38.24万元。
2011年,重石乡有卫生院1所,卫生所8所;病床13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4790人,参合率97%。
2009年7月,重石乡开通无线广播,7个村民委员会均已安装高音喇叭并全部实施了电视村村通工程,开通了有线电视。
2011年,重石乡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4户664人,支出3.28万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63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61人,支出3.1万元;农村医疗救助78人次,农村临时救济68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800人次;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5人。
2021年6月,重石乡被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