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价值

更新时间:2023-12-23 21:04

重置价值是指按照当前的生产条件下,重新购建固定资产所需的全部支出。当企业发生接管、盘盈和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无法确定其原价时,可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所以重置价值亦称重置完全价值。

基本概念

重新购置同样资产或重新制造同样产品所需的全部成本

因此,重置成本表示当时取得同一资产或其等价物需要的交换价格。这种交换价格应该是从企业资产或劳务市场获得的成本价格,而不是从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通常出售其资产或劳务的市场中的销售价格。

价值分类

重置成本分为复原重置价值和更新重置价值两种。

1、复原重置价值是指采用与评估对象相同的材料、建筑或制造标准、设计、规格及技术等,以现时价格水平重新购建与评估对象相同的全新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2、更新重置价值是指采用新型材料、现代建筑或制造标准、新型设计、规格和技术等,以现行价格水平购建与评估对象具有同等功能的全新资产所需的费用。

价值优缺

与原始价值属性相比,重置成本具有以下几个优点:

(1)重置价值表示企业现在获得该资产或劳务所须支付的数额。客观存它是现行投入价值的最佳计量。用它与现行收入配比计算利润富有意义。

(2)以现行重置成本与现行收入相配比,可以将资产持有损益与营业损益区分开来,提供有意义的会计信息

(3)如果要持续取得这种资产,现行重置成本就表示资产对企业的价值。

(4)以各项资产现行重置成本相加的总额,比以不同时期所发生的历史成本相加的总数更富有意义。

重置价值属性的主要缺点是重置价值的确定缺乏客观性。由于计量重置价值之日 在市场上所销售的商品,价格可能并不完全一致,加之销售条件等可能不完全相同,因此,在重置价值数额确定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带有一些主观因素。再者,在计量重置成本之日,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企业有些资产也可能在市场上很难找到与之相同甚至相似的资产,对于这些资产的重置价值只能依靠估计,重置价值的确定由此更带有主观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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