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空白凭证

更新时间:2023-05-16 22:57

重要空白凭证,银行专业术语。是指银行印制的无面额、经银行或单位填写金额并签章后,即具有支取款项效力的空白凭证。

解释

重要空白凭证是银行凭以办理资金支付的特定凭证,银行须对其印制、领拨、保管、出售、销毁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分类

重要空白凭证根据签发使用主体分成甲、乙两类。甲类凭证由银行签发使用,包括银行汇票、空白支票、本票、存单、存折、未启用银行卡及未领用银行卡等;乙类凭证由客户购领签发使用,包括支票、银行汇票申请书、银行本票申请书、商业汇票、贷记凭证等。

管理原则

银行内部对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应坚持“印、押、证”三分管原则,即管印章的不能管凭证和密押;管凭证的不能管印章和密押;管密押的不能管印章和凭证。

管理方法

保管

1、建立重要空白凭证保管库(柜)及保管登记簿,如实登记保管、领用、使用情况。重要空白凭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银行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应做到“证印分管,证押分管”。

出入库

1、重要空白凭证凭供货单位发货票或上级调拨单清点验收入库,并及时登记。

2、重要空白凭证须凭上级调拨单或本单位使用部门加盖预留印鉴并经会计主管人员签章的领用单出库,并及时登记。

领用

1、业务柜组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及时登记,并记载起讫号码。对柜组内所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要在登记簿上签收。

2、开户单位领用支票等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填写领用单,加盖全部予留印鉴。银行应根据领用单将起讫号码及时记入该单位存款帐户的帐页上,并登记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簿。

签发

1、经办人员签发重要空白凭证时,应进行销号控制。填错的重要空白凭证,加盖“作废”戳记后作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

2、属于银行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严禁由客户签发,并不得预先盖好印章备用。

3、使用计算机打印重要空白凭证时,只能在原有重要空白凭证上填空打印,不得自行打印凭证格式。

核算

重要空白凭证一律纳入表外科目核算。成本装订的,以一本一元的假定价格记帐;非成本装订的,以一份一元的假定价格记帐。各业务柜组内部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控制到份数,定期进行帐实核对。

注销与销毁

1、单位销户时,应将剩余支票和其他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开户银行登记注销。单位对领用的重要空白支票和其他重要空白凭证负全部责任,如遗失或未交,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领用单位负责。

2、银行对单位交回的以及停止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应作明显作废标记,造具清单,妥善保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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