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07 00:29
《野玫瑰之恋》是香港国际电影懋业有限公司出品,镭射发行有限公司发行,王天林执导,秦羽担任编剧,葛兰、张扬等主演的爱情电影。该片于1960年10月4日在中国香港上映。
葛兰 ...... 邓思嘉
马力 ...... 老田
沈云 ...... 美美
田青 ...... 小刘
刘恩甲 ...... 林胖子
欧阳莎菲 ...... 汉华母
王莱 ...... 邵雪莉
苏凤 ...... 吴素心
张扬 ...... 梁汉华
唐迪 ...... 独眼龙
雷达 ...... 老王
马笑侬 ...... 老王妻
场务:邹汉斌
美术(制作设计):费伯夷
剧务:屠梅卿、刘志中
灯光(照明):林伟
置景:包天鸣
道具:凤岐
音乐监制:姚敏
作曲:服部良一
作词:李隽青
录音师(收音):殷爕平
化妆:方圆
洗印:李德兴
MP & GI Film Studio [中国香港]
MP&GI
夜总会红歌星邓思嘉(葛兰)为人泼辣不羁,以玩弄感情为乐,素有「野玫瑰」之称。但另一方面,她也极重义气,乐于助人。一日,邓思嘉与另一名歌星美美争风呷醋,竟至大打出手。郁郁不得志的新任琴师梁汉华(张扬)居中调停,思嘉以为他偏帮对方,挑拨众乐师将他痛殴一顿。汉华力敌众人,侥幸取胜,思嘉不禁对他刮目相看。
乐师小刘(田青)不满思嘉终日系念汉华,以后者早有未婚妻吴素心(苏凤)为由,劝她死心。思嘉逞强好胜,与小刘打赌十日之内令汉华拜倒在她裙下。
琴师老王被辞退,生活艰难,其妻又病,重急需二千元医药费。思嘉为帮助老王,遂答应好友邵雪莉(王莱),往应酬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林胖子(刘恩甲) 筹得款项。林胖子寻欢之事被其妻揭发,欲纠众找思嘉算帐。思嘉毫不畏惧,汉华知悉内情后自告奋勇送她回家。思嘉乘机向他频送秋波,令对方不能自已。
一日,思嘉前夫独眼龙(唐迪)潜入夜总会偷窃,强逼思嘉与他远走高飞。纠缠之间汉华撞入,并以硬物击晕独眼龙,与思嘉双双潜逃。独眼龙报警将汉华逮捕,以伤人罪被判入狱四个月。
出狱之日,汉华母亲(欧阳莎菲)与吴素心及思嘉不约而同冒雨迎接。汉华几经思量,决定与思嘉长相厮守。汉华获释后一直找不到工作,又不准思嘉重披歌衫,生活日渐拮据,意志消沉,终日借酒消愁。思嘉幸得雪莉相助,在另一家夜总会觅得工作,重遇老王。不料独眼龙黄雀在后,要挟思嘉就范,并扬言杀害汉华。思嘉为保全情郎性命,无奈虚与委蛇。
汉华知悉思嘉重返歌坛,又与独眼龙互有往还,以为她见异思迁,一怒之下竟将思嘉扼死。老王救援不及,痛陈思嘉的苦衷。汉华如梦初醒,悔恨无穷。
混音:单声道
摄制格式:35 mm
洗印格式:35 mm
野性难驯、但却颠倒众生的歌女邓思嘉(葛兰)外号“野玫瑰”,风流成性,在钢琴酒吧卖艺,歌喉出众,迷恋钢琴家梁汉华(张扬)。梁汉华郁郁不得志,性格腼腆。梁汉华为了邓思嘉,不惜抛弃母亲(欧阳莎菲)和未婚妻梁素心(苏凤),打伤邓思嘉的前夫独眼龙(唐迪),因此入狱。梁汉华出狱后,生活困顿,自暴自弃,邓思嘉重返歌坛,独眼龙又来骚扰,并威胁梁汉华的生命,邓思嘉出于不得已,只好与梁汉华分手。梁汉华大怒,扼死了邓思嘉。
国语黑白时装爱情悲剧,电懋出品,本片改编自法国作家梅里美的小说《卡门》和约瑟冯?史丹堡的《蓝天使》。编剧秦亦孚(即秦雨)素有“才女”之称,特别为葛兰度身订造的剧本。王天林的纯熟导演技术和费伯夷的精致美术,使视听效果美不胜收。但全片最精彩的,还是葛兰的表演,她举手投足全是戏,一颦一笑教人神不守舍。葛兰在片中有许多日本歌舞和西班牙舞表演。其中许多歌曲由日本早已享有盛名的作曲家服部良一作曲,全部由李隽青作词,葛兰主唱。王天林自认为《野玫瑰之恋》非常有艺术感,原本想着一定能拿到奖,结果却空手而归。本片是香港五六十年代风靡一时的国语歌舞片中的重要作品,也是香港电影史上的杰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