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券

更新时间:2024-06-07 14:18

解放战争后期中华民国政府为支撑其崩溃局面而发行的一种本位货币。1948年8月19日开始发行,至1949年7月停止流通。

发行背景

抗日战争后期,通货膨胀十分严重,法币的实际购买力大大下降,黑市汇价失控。有鉴于此,抗战胜利之初国民政府行政当局在货币金融方面确定的方针是“整理钞券,稳定币值及汇率,并健全金融机构”,并正式载入1945年9月1日公布的《民国三十五年度国家施政方针》中。但在蒋介石看来,应当立即考虑改革币制,并催促有关部门尽快拟订相关方案。但在宋子文、张群担任行政院长期间,由于财经主官的坚持,各个币制改革方案始终停留在“议”和“论”的阶段。

但随着内战全面爆发,国民政府的财政状况日趋严峻,而业已开放的外汇市场与黄金市场失控,法币的汇价猛跌,金价狂涨。“1946年财政总收入19791亿元,总支出55672亿元”间,赤字达35881亿元,占总支出的64.45%。同年,“军费支出为27124.6亿元,特别支出(主要用于军、警、宪、特)为12131.7亿元”同,合计39256.3亿元,相当于财政总支出的70.51%,不能不说财政赤字是军费庞大开支的结果。1947年,情况进一步恶化,“财政总收入138300亿元,财政总支出409100亿元,赤字为270800亿元,占总支出的66.19%。同年军费支出(包括特别支出60877亿元)共计244626亿元,相当于财政总支出的59.8%”。“1948年8月金圆券发行前夕,赤字高达900万亿元之巨。”

蒋介石之所以急于推进币制改革,一是因为通货膨胀呈失控之态,其中尤以米价狂涨为甚;二是美国对华经济援助法案通过,蒋认为可以凭借数亿美元的外援,满足此前各项币制改革方案都提及的必要条件,币制改革终于有望实现。1948年5月“行宪”之后,蒋介石出任中华民国总统,曾担任过资源委员会委员长、经济部长和行政院副院长的翁文灏出面组阁。经蒋介石同意,翁文灏请来了原经济部长王云五担任财政部长,原财政部长俞鸿钧出任中央银行总裁。 1948年 6月下旬至 8月上旬,蒋介石力推的以金圆券取代法币的主张,终于在行政院以及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的主官层面达成了共识,以《金圆券发行方法》为核心的《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的定稿和正式出台进入了倒计时。

发行办法

1948年8月19日,蒋介石以总统名义正式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明令在全国取消法币,实行金圆券币制。其要旨有四点 :“一、自即日起,以金圆为本位币,十足准备发行金圆券,限期收兑已发行之法币及东北流通券。二、限期收兑人民所有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币券,逾期任何人不得持有。三、限期登记管理本国人民存放国外之外汇资产,违者予以制裁。四、整理财政,并加强管制经济,以稳定物价、平衡国家总预算及国际收支。”

同日,行政院等相关部门分别公布了《金圆券发行办法》、《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中华民国人民存放国外外汇资产登记管理办法》和《整理财政及加强管制经济办法》等四项办法、规定,作为《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的组成部分。将《紧急处分令》和各种办法综合起来,其主要内容有四项 :

第一,金圆券每元法定合纯金 0.22217 公分,由中央银行发行,面额分为 1元、5 元、10 元、50 元、100 元五种。发行总额以 20 亿元为限。

第二,金圆券 1元折合法币 300 万元,折合东北流通券 30 万元。(注 :东北流通券是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在东北发行的纸币。金圆券发行后,限期收回。)

第三,私人不得持有黄金、白银和外汇,限期于 1948 年 9月 30 日以前收兑黄金、白银、银币和外国币券 ;违反规定不于限期内兑换者,一律没收。

第四,全国各地各种物品及劳务价格应照 1948 年 8月 19日以前的水平冻结 。

与此同时,蒋介石还命令全国金融业停业两天,做好发行金圆券的准备工作,并派出俞鸿钧、蒋经国、宋子文等一大批经济督导员到各大城市,监督金圆券的发行工作,确保币制改革方案顺利实施。上述四方面措施,其实就是在强迫私人交出金条、白银、银元与各种外币的同时,强制冻结商品价格,以防商界囤积居奇。这些措施可谓双管齐下,也可谓蛮横无理。总之,是要将人民手中的硬通货和外币全面控制在政府手中,仅允许民间继续保留、转让和以官定价格买卖现有金银首饰。

券种类型

在金圆券自 1948 年 8月正式流通到 1949 年 7月废止的短短 10 个多月里,共计发行了 50 个券种。其中主币券为 47 种,辅币券为 3 种。另有已经印制但未进入流通的主币券 8 种,辅币券 1 种,未印制之试样票 7 种。其面值有“壹角”、“贰角”、“伍角”、“壹圆”、“伍圆”、“拾圆”、“贰拾圆”、“伍拾圆”、“壹佰圆”、“伍佰圆”、“壹仟圆”、“伍仟圆”、“壹万圆”、“伍万圆”、“拾万圆”、“伍拾万圆”、“壹佰万圆”、“伍佰万圆”共 18种(图五至图八)。而参与印制金圆券的海内外厂家多达九家,它们分别是美国钞票公司、美商保安钞票公司、英国德纳罗印钞公司、中央印制厂、中央印制厂特约一厂(大东书局)、中央印制厂特约二厂(京华书局)、中央印制厂特约三厂(上海中华书局)、中央印制厂特约四厂(三一印刷公司)及中华书局。若具体细分,则其种类和版别繁多,令人眼花缭乱。

发行情况

收归政府

在“限期兑现”、“没收”、“制裁”等手段的压力下,国统区的普通百姓只得将金银外币向银行兑换成金圆券。1948 年 8月 23 日,中央银行开始兑换工作。市民纷纷排起长队兑换金圆券,情形大大出乎当局者的意料。兑换的第一天,中央银行共收兑黄金 7748.36 两、白银 8776.96 两、银元 2.8361 万元、美钞 81.9632 万元 5 角、港币 13.6702 万元,共兑出金圆券 501.3777 万元 3 角 9 分。第二三天,市民甚至清晨 6 点即到中央银行门前排队兑换金银外币。“(在外滩中央银行门前)有许多人早晨六、七时排队,到下午一、二时还没有兑到。交通和中国农民银行挤兑的人也不少,交通银行只兑一百号就截止,中国银行则因 24 日所发号码未及全部兑清,今日起暂不再发新号码。央行今日起虽委托大陆、盐业等行代兑黄金,但因准备手续关系,大陆等银行并未开始收兑。因此中央银行兑金者更为拥挤,门警用尽力气还不容易维持秩序。”到28日金圆券发行一周时,已有金银外币折合 2720 余万美元兑换成金圆券。

黄金、白银、外币的兑换期原定到 1948 年 9月 30 日结束。财政部发言人于 9月12 日宣布 :“收兑金银及外币日期,原定截至九月卅日为止,到期决不延展。如逾期尚未向中央银行或其指定代理收兑之银行兑换金圆券或公债或存储,则持有者即属违法。”在国民党的高压政策下,普通百姓纷纷如期前往兑换。仅上海一地,29 日、30日的兑换达到了高潮,30 日成绩为兑出金圆券 3600 余万元,是最好的一天。据翁文灏报告,到 9月底止,“收兑黄金、外币折合美金一亿三千二百七十八万七千一百十四点一七元,经收外币存款折合美金一千零六十九万七千七百五十五点六一元,出口外汇收入折合美金三千五百七十八万四千四百七十点二一元,华侨汇款收入折合美金一千一百十六万三千四百十九点二O元,总计收入折合美金一亿九千零四十三万二千八百五十九点一九元,进口结汇折合美金一千二百五十万一千九百十二点六九元,政府机关结汇折合美金一千零三十五万八千二百九十九点四六元,总计支出二千二百八十七万零二百十二点二五元,以上收支两抵,净收入折合美金一亿六千三百五十六万二千六百四十七点零四元。”[23] 当时,发行的法币折合美金也仅 5000万元,而在币制改革的 40 天之间,即收入了黄金、外币 1.6 亿多美元,达法币发行额的 3 倍。

同时,借助于来自政府的强大政治力量,全国各地的批发和零售物价指数曾一度被控制在了金圆券发行前夕的水平。商人们被迫以政府指令的价格出售货物。

迅速崩溃

来自政府的行政手段最终取代不了经济规律和市场法则。正如中央银行总裁张嘉璈对蒋介石所说的那样,因为国民政府没有充分的现金或外汇储备,也未能有效减少预算支出,因此政府的限价命令仅仅维持了两个星期左右的平静,市场上的平价局面便被打破。

物价失控

“截至九月四日止,即金圆券发行的第十五天,汉口物价涨高 21%,重庆涨高 40%,广州涨高 83%。”天津、广州的米价则分别上涨 28% 和 58%,布匹分别上涨 88% 和 62%。商人们无法继续补充货源,纷纷歇业。尤是背景深厚的豪门势力,大量隐匿、囤积物资,造成市面上物资奇缺,引发物价疯狂上涨,黑市猖獗。“北平物价至 10月上涨三倍,所有粮食油盐店均室空如洗,黑市面粉八十元一袋,香油五元一斤。”“每石大米价格,竟从限价时的 20 元,骤然上涨到 500 元至 1000 元,即上涨了 25 倍至 50 倍。”10月 2 日,上海率先发生市民抢购物资风潮,延至10月下旬,其祸已遍及全国各大都市。10月 31日,行政院临时会议通过《改善经济管制补充办法》,宣布取消仅仅实行两个多月的限价政策,规定“粮食依照市价交易,自由运销”,“六大都市配售粮食,仍由政府继续办理”,其他重要物品价格继续管制,调整公用交通事业价格,调整公教待遇及工资,调整税收。与此同时,黑市的黄金价格也随之飞涨。至 11月 11日,各地金银外币的黑市价格均已超过官方价格的五倍以上。11月 9 日,京、沪又发生抢米风潮。至 10 日,仅南京一地即被抢大米 2505 石,被抢米店 22 家。国民政府不得不宣布实行“首都戒严令”。11月 2 日,翁文灏在立法院承认“币制改革完全失败”,他指出 :“关于收支平衡这一点,可说是完全失败了,其原因是国库开支太大,许多重大开支无法减少。”至此,金圆券的发行和流通再一次面临与法币恶性通货膨胀同样的狼狈窘境,币制改革失败的命运已经注定,金圆券的最后崩溃也就是迟早的事情了。

突破发行限额

控制物价的失败,必然导致金圆券发行限额的突破。截至 1948 年 11月 9日,金圆券已发行 19 亿余元,与限额接近。时值辽沈大战正酣,军政费增加极巨,俞鸿钧强调如不突破限额,“势将贻误戎机,影响大局”。蒋介石予以采纳。11月 11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了《修正金圆券发行办法》和《修正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主要内容及企图是 :其一,原定金圆券发行最高额为 20 亿元,改为发行总额“另以命令定之”。如此一来,金圆券可以任由国民政府大肆印制发行。其二,根据黑市价格上涨五六倍的情况,重新规定金圆券每元的含金量,把金圆券贬值了 80%,即由原来的黄金一两等于金圆券 200 元,提高至黄金一两等于金圆券 1000 元。同时又规定,兑换时须另有一年存款的 1000 金圆券,事实上每两黄金折合 2000 金圆券。这样,人们之前用 1 两黄金兑换200 金圆券,现在要想兑回这 1 两黄金,则需要花费 2000 金圆券。其三,虽然承认人们手中未兑换的金银、外币为合法,但除银币外,禁止流通买卖。取消收兑限期,黄金每两兑换 1000 金圆券,白银每两兑换 15 金圆券,美金 1元兑换 20 金圆券。这是企图以提高兑换率为诱饵,继续收兑人们藏有但被禁止流通买卖的金银、外币。由此可见,所谓的“币制改革”不过是国民政府榨取国统区人民手中金银财富的工具。此修正办法一经公布,随即在各地又引发了新一轮挤兑黄金的狂潮。上海中央银行门前人满为患,求兑者日达数万。在云南昆明,竟还发生了捣毁、抢劫当地中央银行的事件。

由于 1948 年 11月取消了金圆券发行 20 亿元的总额限制,加之恶性通货膨胀造成的物价飞涨,使得金圆券的发行速度大大高于法币的发行速度,其发行和印制就如同决堤的洪水,一泻而不可收拾,而其发行总额几乎是以天文数字的形式展现于世人面前。此后,金圆券以比法币还要迅猛的速度继续贬值。到 1949 年 6月底,已经发行的金圆券数额竟然高达 130.3046 万亿元,各地市场一片混乱,物价如同断线的风筝扶摇直上,一日数变。上海的一家商店曾经在一日之内更换商品标价达 16 次之多。机关“领工资拿到金圆券后,马上就换成银元、美钞或黄金,如果稍有延迟,即要蒙受贬值损失。有时一个办公室十来个人,管生活的人领取工资后,先不发给本人,而是先跑到市场换成银元、港币或美钞,再来按人分发”。一时间,抢购风潮随处可见。在上海的一家药店内,“有一苦力从货架上抓了几盒青霉素。店主吃了一惊,问他是否知道青霉素的用途,苦力回答说 :管他娘的,反正它比钞票值钱。”到 1949 年 5月,金圆券已经基本买不到什么东西了,500万元金圆券的购买力只相当于 1948年 9月的 1 元金圆券。上海大米的价格是每石 4.4 亿元金圆券,若以每石米 320 万粒计算,则买 1 粒就要花费 130 多元。

停止发行

1949年各地相继解放后,人民政府在6月起宣布停止金圆券流通,以金圆券10万元兑换人民币1元的比率,收回后销毁。

1949年6月23日,国民政府承认金圆券破产,宣布金圆券与旧铸银元的比价为5亿比1。实际上,有的地方是以15亿比1的比价在抛售金圆券。7月18日,国民政府宣布金圆券作废,规定9月1日为金圆券兑换银元的最后期限。至此,原鼓噪一时的金圆券寿终正寝。1949年6月发行“银圆兑换券”,也迅速崩溃。蒋介石下令将大批财产运往台湾,其中经广州运出的黄金为20多万两。

产生影响

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崩溃

金圆券改革被认为是“世界上最荒唐短命的币值改革”。金圆券从发行到垮台,只有短短的 10 个月。通过金圆券改革,国民党掠夺了大量财富,蒋介石败逃台湾时运走的大量黄金便是在这一时期搜刮掠夺的。国民政府无视国家财力基础和市场承受能力,为了维持战争支出,大量发行金圆券,造成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恶性通货膨胀。由于金圆券引发的金融混乱和市场崩溃,最终成为不治之症,不仅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窒息了中国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而且把整个国民经济推到了崩溃的边缘。

加速了国民党统治的灭亡

国民政府借助金圆券的发行,大肆搜刮民间财富的行为,使其彻底失去民心。金圆券的发行,除了搜刮民财增加了民愤,导致了更大的经济混乱之外,没有达到稳定币制、挽救国统区危机的预期目的。台湾著名学者沈云龙甚至认为“金圆券是大陆沉沦主因”。这种看法似有夸大金圆券影响之嫌,但不可否认,金圆券的发行,加速了国民党统治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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