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2023-12-12 20:24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2号),设立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标准、规范性文件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二)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及相关业务、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及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等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岸线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指导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路政、港政、航政、运政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船舶、水上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六)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

(七)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开展全市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的合作与交流。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交通局运输局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议案提案、重要会务、信息、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目标管理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交通战备建设规划和战时交通通信保障计划;指导编制重点线路、目标的战时保障方案;指导督促交通战备专业队伍建设,开展专业训练和战备演练;配合部队做好军事行动中的军事运输等工作

(二)人事劳资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考察、任免、奖惩、培训、劳动工资、劳保福利、医疗保险、工伤评残等工作;负责协调军转复退军人安置;办理干部职工的调动、退休、辞职、除名等手续;负责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评聘以及职工培训教育工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负责工会工作。

(三)财务审计处。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运输资金的年度预算编制,并做好预算资金的财政转移支付、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预算编制及资金的拨付、支出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并做好有关项目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项财务、统计决算的汇总、编报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本级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部门财务、审计、统计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四)运输管理处(挂安全管理处牌子)。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综合运输协调;指导旅客运输、物流(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重点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和春运的运输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性综合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组织工作,拟订应急保障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指导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有关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五)建设管理处。负责编制交通中长远规划和各项年度计划;负责交通基础建设项目的编报、立项和重大项目的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公路建设、改造、养护的年度计划。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评估、初步设计审查等前期工作以及招投标、工程进度、质量、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交(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资质、工程造价等公路建设市场管理。负责公路养护及路政管理;负责交通“三防”工作。

(六)法制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负责拟订有关交通运输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的相关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工作,履行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监督职责;做好普法依法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行业稳定工作。承担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审核职能;负责牵头拟制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议;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和网上咨询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相关服务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和原市建设局的城市客运管理职责。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稽征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布局,促进道路、水路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科学、有效衔接,切实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促进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

人员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1名。

其他事项

(一)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市水利渔业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由水利部门牵头,会同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出让。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矿许可证由水利部门统一受理、送达,其中河道采矿许可证申请受理后转交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工作动态

金华市运管局部署中秋国庆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中秋、“十一”即将来临,并且,两节期间金华还将召开浙江省第二届体育大会和开展国卫复评工作,为全力以赴做好重点时段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2013年9月17日上午,金华市运管局组织召开了市本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局长沈建平,副局长张伟、匡跃华、张?及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市本级客运、出租车、车站、危化品运输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两客一危”联网联控情况;传达贯彻了上级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着重对中秋、“十一”黄金周、省二体会、国卫复评等重点时段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及道路运输秩序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针对两节期间的道路运输工作,沈建平局长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突出重点,营造氛围,加强行业宣传;二是要文明服务,规范经营,树立好行业形象;三是要针对火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体育馆等重点区域,加大市场秩序监管;四是要制定好应急预案,确保运力调配;五是全力以赴做好重点时段的道路运输维稳和安保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张群环

副局长:李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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