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11:31
金华市水利渔业局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市水资源,在金华市。
金华市水利渔业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水利、渔业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水利、渔业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水利、渔业产业发展规划、计划。
2、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市水资源、渔业资源和水利设施。负责全市水资源监测和调查评价、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及水质监测报告;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水功能区划、城镇供水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监测控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河道、水库、河口、滩涂和江堤等水域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3、负责全市水利、渔业基建项目规划、计划、建设施工、质量监督等工作。
4、负责水利、渔业行政许可事项及制度的监督实施。
5、负责水利、渔业规费征收、行政执法,协调处理并仲裁地域间、部门间的水事、渔事纠纷。
6、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水土保持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水文工作,负责水文行业管理。
8、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等工作。
9、负责全市水利、渔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水利、渔业队伍建设。
10、制订水利、渔业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渔业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研究并提出经济调节意见。
11、承办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渔业局设4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财务审计处牌子)。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档案、保密、宣传信息、调研、督查、会务、外事、信访、计划生育、老干部、政务公开等工作,并指导水利系统相关工作。负责起草局综合性重要文稿,审核局发文文稿;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和保卫、局年度综合工作考核和奖惩、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信息化工作,负责金华水利网站的维护管理,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人才教育培训;指导全市水利、渔业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直属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负责市级水利、渔业资金管理,指导市级水利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
(二)规划计划与建设处。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建设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市级水利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组织编制和审查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市内跨县(市、区)河流和重点区域水利综合规划、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审核市内重点水利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负责市级水利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开工许可、验收等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咨询、设计、招标、监理、施工、检测、造价、质量与安全监督的管理。指导本业务领域队伍能力建设。承办水利综合统计编报,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的综合统计分析。负责水利科学技术工作,组织重点水利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以及技术推广工作。
(三)行政审批处(挂法制与水政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承担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审核职能;负责牵头拟制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议;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和网上咨询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相关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水量分配,实施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组织指导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拟订水利工作的相关政策;监督检查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承办县(市、区)际间的水事、水土流失防治等纠纷调处;监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土保持执法工作;参与市际间水事纠纷调处;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水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四)安全监督与综合处(挂渔业处牌子)。依法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江堤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负责、指导水利经济发展,监督直属单位经济活动。负责、指导水利体制改革。监督管理行业协会。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渔业产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规划计划、政策。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工作。指导渔业产业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和分析评估工作。负责水产捕捞、养殖、加工、市场流通和新兴产业政策的实施。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渔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渔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指导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渔业行政执法监督、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指导全市渔政执法人员培训。承办县际、市际间渔业纠纷调处、渔业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承办渔业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市水利渔业局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1名。
领导姓名:潘炉生
岗位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职责: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局党委办公室。
领导姓名:潘炉生
岗位职务: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工作职责:主持九峰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九峰水库管理处党支部工作。
协助局长负责水资源、节水、水政执法、法制、行政许可和审批、水文、水质监测等方面工作。分管局行政审批处(法制与水政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文站、九峰水库管理处。
联系沙金九水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婺城区、兰溪市。
领导姓名:池向东岗位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职责:协助局长负责水土保持、黄土丘陵开发、渔政、水产、新农村建设、生态市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渔业处、市水土保持办公室、市黄土丘陵办公室、市渔政管理处、市水产技术推广站、金兰水库管理处。
联系市顺泰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义乌市、东阳市。
领导姓名:贾跃俊岗位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总工程师
工作职责:协助局长负责工程技术、规划计划、水利建设的监管、科技、防汛防台抗旱、水利信息化、水库、水电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规划计划与建设处、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水利信息中心)、市水库管理处、安地水库管理处、安地渠道管理所。
联系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永康市、武义县。
领导姓名:许洪忠岗位职务: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工作职责:主持驻局纪检组、局直属机关党委工作。
协助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财务、人事、计划生育、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青妇、创建创卫等方面工作。
分管驻局监察室、局直属机关党委、局机关党支部、局工会工作委员会、局团委、局妇委会。联系浙江大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金华开发区
领导姓名:金时刚岗位职务:副局长
工作职责:协助局长负责工程招投标、农村水利、山塘、农民饮用水、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钱塘江干堤金华市区段加固改造和金兰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机电排灌站、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沙畈水库管理处、白沙溪流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金兰水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沙畈二级电站有限公司。联系金东区。
领导姓名:田为民岗位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职责:协助局长处理局日常性事务、会议等工作。
协助局长负责安全生产、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水利经济、体制改革、结对扶贫、联系村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安全监督与综合处。联系浦江县。
领导姓名:曹智冲岗位职务:党委委员、副局级
工作职责:协助局长负责防汛应急抢险、防汛抢险队伍建设、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和“双拥”等方面工作。
协助潘炉生副局长负责水政执法、水事纠纷调处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防汛机动抢险支队。联系市水利水电总公司。联系磐安县。
领导姓名:阮金荣岗位职务:调研员
工作职责:协助局长负责金华市水利技术顾问、防汛防台抗旱顾问、金华市水利学会顾问等方面工作。协助做好水利建设的技术指导。
领导姓名:孟庆连岗位职务:调研员
工作职责:负责金华市水利书画摄影协会,协助局长负责老干部等方面工作。协助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领导姓名:金保成岗位职务:副调研员
工作职责:协助局长负责河道整治与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河道管理处。
(一)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利渔业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市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市水利渔业局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市环境保护局按规定组织编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渔业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其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市水利渔业局和市环境保护局应协商一致。
(二)节约用水工作的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水利、农业、城市节水、经贸等有关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状况和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市水利渔业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的节约用水工作,并具体负责农业节约用水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城市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以及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的农村节约用水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监管全市工业节约用水工作。
(三)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水利渔业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水利部门牵头,会同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出让。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矿许可证由水利部门统一受理、送达,其中河道采矿许可证申请受理后转交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金华市李渔路2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