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6 20:05
金如柏(1909年-1984年3月27日),男,汉族,江西省永丰县人,1926年参加革命活动,1930年6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历任团政治委员、红二方面军宣传部长、旅政治委员、西北军政干校政治部主任、军政治委员、昆明军区第二政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军事法院院长、第二炮兵顾问、中央军委委员等职。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三军政治部收发股股长,中共永丰县委军事部秘书、政治指导员、科长,江西军区独立第三团政治处主任、政治委员,红二军团第六师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红二军团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师三五八旅七一六团政治处主任、政治委员,旅政治部主任。
解放战争时期,任晋绥野战军独立第三旅政治委员,西北军政干部学校政治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西南军区空军预科总队总队长、政治委员,军政治委员,云南军区副政治委员,昆明军区第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顾问,炮兵政治委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1984年3月27日在北京逝世。4月7日,在八宝山举行遗体告别仪式。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彭真、邓颖超、徐向前、聂荣臻等送了花圈。讣告称其为“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的忠诚战士、我军的优秀政治工作领导干部”。
金如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妻子:郑织文
有三个儿子三个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