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7 11:32
金州区教育局是金州区人民政府的部门。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金州新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大编发〔2010〕5号)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印发〈金州新区党政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意见〉的通知》(大金工委发〔2010〕15号),设立大连市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副局级建制,为新区管委会工作部门,挂金州新区广播影视局、金州新区新闻出版和版权局牌子,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党委履行党工委规定的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金州区教育局的职责、金州区文化体育局的职责和开发区教育卫生局的教育、文化、体育职责,整合划入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将金州区广播电视局的行政管理职责、开发区教育卫生局的相关职责整合划入新区广播影视局;将金州区政府督学室、开发区管委会督学室的职责,整合划入新区督学室。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区教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教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农民教育等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和艺术基础建设,促进公益性社会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指导和推进群众文化活动的普及与提高。
(六)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全民体质监测,制定全区性体育竞赛计划,管理体育竞赛活动,承办国家、省、市交办的国际、国内体育竞赛工作,管理和发展体育市场。
(七)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新区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九)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设11个内设机构,另设教育督学室。
(一)综合处(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政务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局长办公会及局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教育文化体育局的各项综合性调研工作。
(二)基础教育处
负责制定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发展规划,指导与推动全区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的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检查全区中小学课程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及课程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中小学学生学习质量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监测。
(三)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负责制定全区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农民教育、职工教育、社区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审核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核准及招生广告备案和年检。
(四)学前教育处
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的宏观管理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视导、评估、培训、准入和审批工作;指导托幼园所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示范园的建设;负责指导学前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负责本区域民办园所的审批、管理工作。
(五)文化处
负责全区文化事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开展并指导群众性文化活动,管理全区各种文化艺术演出及比赛活动;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并担负修复文物古迹、规划人文景观的职责;负责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六)体育处
负责全区体育事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制定全区性体育竞赛计划,负责管理区级体育竞赛活动,承办国家、省、市、区交办的国际、国内体育竞赛工作; 拟订体育经营活动的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负责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工作。
(七)广播影视处
负责全区广播影视业务指导、事业建设和宣传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有线电视、视频网站、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宣传任务部署、队伍建设、组织协调、通联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设施的依法管理;负责辖区影视生产制作、发行、放映、经营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广播影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台频率规划管理工作;
(八)人事处
负责局属单位人员调配及人才引进、招录聘任的组织和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和交流工作;负责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报评、评审及其它系列职称、晋级推荐报评和聘任工作;负责指导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指导审核全区本系统工作人员劳动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九)计划财务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及年度决算;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财产管理、政府采购及财务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局及所属单位基建(维修)工程和设备项目的立项、实施及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执行中小学、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标准及采购工作;负责全区扶困助学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年度统计;编制、制订高中、初中、小学和职业中专(高中)招生计划;负责做好本区域中小学学区划分工作。
(十)安全管理处
负责全区本系统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协调各职能部门对本系统各单位及周边进行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协调本系统各单位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参与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安全检查、督导机构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的专项检查。
(十一)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局党委和干部职工的学习计划,组织协调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民办教育机构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按照党委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基层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察任免等工作;负责党委宣传、信息报导工作;负责党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老干部等群众性组织的工作;负责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教育督学室
代表管委会就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及省、市、区制定的各项条例、法规、决定的贯彻情况;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及街道、学校的教育工作;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培训督学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