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19 14:03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牛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办〔2010〕31号)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贯彻实施〈金牛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金牛委办发〔2010〕78号)精神,设立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二)负责制定全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承担全区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
(四)负责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终身教育;负责制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和计划;负责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负责以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负责统筹规划、管理全区民办教育。
(五)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政治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
(六)负责制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育评估标准,组织教育督导和评估,负责对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七)负责全区学校教师、管理人员等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八)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教育乱收费治理。
(九)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教育区域合作和对口教育援助。
(十)负责促进教育产业发展。支持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发展高质量民办教育和国际教育产业,加快培育教育培训产业。
(十一)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二)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工作。
(十三)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全域、全生命周期”发展理念,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牢固树立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的理念,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负责行业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日常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
丁学林,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局长。
2020年12月28日,被评为四川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4月22日,被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四川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