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9 09:15
金绍云(1916~1950.9.17),江川县伏家营乡海浒村下海浒村人。“反共救国军滇中独立师师长”。
1944年,金绍云任华宁县维宁区维新镇自卫队分队长。1946~1950年2月上旬,任华宁县维新镇镇长。在此期间,敲诈勒索,剥削压迫人民,购买田地40多亩,建盖洋房1幢。一次,他带领卫士到大营村做客,酒席间,他发现一民女生相俊秀,便指使其卫士将这少女诱入镇公所进行奸污。海浒村古城庄保长唐德清,在湖边看见一位年过古稀的渔民带着17岁的小女儿捕鱼,唐德清强奸了这一少女,还将其溺死坠入湖中。其父前往镇公所控告申冤,金绍云不但不予受理,反而指使镇公所之卫士将其吊在树上,用刀活活刺死。
1950年华宁、江川解放后,华宁县人民政府邀其担任县征粮工作委员会委员,但金绍云坚持反动立场,纠集地霸、土匪、恶棍和被俘逃脱的国民党反动军官等1000多人,并与国民党特务李康勾结,建立反动武装,拼凑“反共救国军滇中独立师”,金绍云自任师长。1950年4月23日(旧历三月初七),金绍云首先在下海浒庄公开暴乱,杀害区、乡、村干部和征粮干部数十人。
1950年8月下旬,人民解放军兵分5路,直捣维宁区金匪老巢。8月20日,在安化消灭金匪主力。8月底,金绍云残部100余人沿途烧杀抢掠,窜上孤山。9月2日,人民解放军封锁抚仙湖岸。9月8日拂晓,总攻孤山,活捉金绍云。游街示众,召开斗争会后押至玉溪。9月17日下午1时,玉溪地区召开公判大会,金绍云被公审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