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专业

更新时间:2023-10-31 12:57

金融保险专业是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等职业人才的专业。通过该专业的教学,学生应系统地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和保险学科的基本原理,掌握有关保险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国内外保险经营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保险业务经营技能(主要指展业、承保、防灾、理赔等业务技能)、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具备一定的保险工作实际能力,成为能够从事保险实际业务和保险经营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金融与保险的基本知识和金融、保险实务基本技能,从事金融与保险管理和实务操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知识领域

通过理论教学,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知识:

1.掌握专业所必需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养、应用文写作、高等数学、计算机、大学英语以及普通话等基础知识。

2.掌握专业所必需的政治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西方经济学、统计学、财务管理、管理学、经济法、国际金融、国际贸易、财政学、证券投资等专业基础知识。

3.掌握专业所必需的保险学、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海上保险、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险营销、风险管理等专业知识。

能力结构

通过实验室模拟实训和保险公司实习以及实习基地在岗实习,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能力:

1.熟悉我国有关保险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有关的国际惯例。

2.掌握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和市场开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一定的策划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3.了解保险行业的一般方式、方法和程序。

4.熟悉承保核保、客服保全、理赔给付、保险产品管理等保险业务流程,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5.了解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概况、方法、手段等,初步具备运用保险资金并使保险资金保值和增值的能力。

6.获取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素质结构

1.具有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

2.具备较强的辩证思维能力。

3.树立正确的经营思想,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具备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作风,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5.具有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良好职业道德。

就业岗位

主要到商业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或管理等工作,也可以到其他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与金融、保险有关的工作,或投资理财以及其他金融工作等。

课程设置

1.货币银行学2.保险学3.财产保险4.人身保险5.保险营销6.海上保险7.保险公司经营管理8.风险管理9.公共基础10.个人理财11.金融法规概论12.商业银行营销管理学

专业特色

本专业紧密结合未来保险市场的发展,体现企业人才需求的特色,为 基层一线及基层管理岗位培养人才,突出职业应用技能 ;既考虑国情又瞄准国际趋势,建立了科学、前瞻、实用的专业教学体系;每 一门课程都有相应的实训指导,以保证学生学以致用,依 托企业共同完成教学目标。

发展背景

发展现状和特点

2002年《保险法》修正案颁布,允许保险公司资金用于设立保险企业。在法律的许可下,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组建控股(集团)公司,下设产险子公司、寿险子公司、资产管理资公司、保险销售代理子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方式来实现集团化经营。200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相继完成了集团化改造,完成了产、寿险在同一集团下的融合。三大国有保险集团的成立标志着保险业以集团化为主要模式的混业经营时代的开始,加上平安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以集团的形式参与市场竞争,保险集团成了大型保险公司的共同选择。

以人保集团为例,2005年,人保健康、人保寿险、中盛国际、中元经纪四个子公司成立。到2005年底,中国人保已经由原来的一家公司发展为人保控股及其8家子公司(含中盛、中人、中元三家经纪公司)的保险集团,业务经营由原来的非寿险发展到寿险、健康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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